[福建省]-福建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主要情况
发布时间:2010-09-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精神,在教育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省坚持把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工作的重点,明确提出必须把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提高服务水平作为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特别是2007年以来,我们通过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各高等职业院校把推进产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高职教育办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把加强教学建设作为提高高职办学综合水平的着力点,努力促进高职教育在改革和建设上取得突破,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
一是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与全省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职高专院校布局
近几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市场、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我们坚持走多渠道、多形式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路子,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全省有88所高等学校(其中普通本科高校22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53所,普通本科高校举办独立学院9所,成人高校4所),其中高职高专教育在校生26.95万人,占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的44.45%。高职教育在校生中,本科院校举办的高职教育在校生5.1万人,占18.92%;独立设置的高职教育在校生20.73万人,占76.88%;成人高校举办的高职教育在校生1.13万人,占4.19%。
在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53所中,按区域布局划分,福州地区17所,泉州地区12所,厦门地区11所,漳州地区5所、,南平地区3所,三明地区2所,宁德地区、莆田地区和龙岩地区均为1所;按照办学类型划分,公办29所、占58%,民办24所、占42%;从举办主体看,主要有五大类:一是政府举办;二是部门举办;三是行业举办;四是本科院校举办;五社会力量举办,初步构建起了与全省及区域性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产业、行业经济发展相协调,与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发展相配套的高等职业教育布局。
二是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初步形成专业门类较为齐全、有一定特色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在事业发展中,我们坚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研究制订了《关于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优化高校专业结构的若干意见》(闽教高〔2007〕65号),以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基本建立起与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专业调整机制。目前,我省高职专业设置涵盖了19个大类,涉及了69个二级类别,设置了268种专业,布点总数为1437个。按照专业大类划分,专业布点数居前五位的依次是:第一财经大类专业306个、占21.29%,第二电子信息大类专业280个、占19.5%,第三文化教育大类专业196个、占13.6%,第四制造大类专业122个、占8.5%,第五土建大类专业98个、占6.8%,逐步形成了一批以精品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基本建立了与区域经济发展,人才市场需求相衔接的专业门类比较齐全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三是以校企结合、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全国第一个与世界著名软件企业和厂商联合推出软件高职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认证教育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第一个教育部授予的面向全国的软件高职师资培训基地;第一个在全国推出软件高职专业系列教材和认证教育教材。在总结推广软件高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组建了汽车、软件、医药护理等六大行业性职教集团,聘请有关行业、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校专家成立了制造业、服务业等8个专业类领域的高职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出了12个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新方案,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双证书”、“双专业”教育,编写出版了300多部高职教材,其中校企合作编写的教材占35%左右。目前,全省有35所高职院校的282个专业点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参与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用人企业达388个,订单式培养在校生达1.35万人。
从2010年起,我们将通过三年的努力,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为核心,以推行工学结合为切入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交通运输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旅游类、医药卫生类和农林牧渔类等重点产业专业领域,组织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编写100部特色鲜明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和100种以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为重点的实训教材建设工作,加快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四是适应当前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闽台高职教育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
为促进对台教育合作交流上的先行先试,2009年以来,我省采取“项目带动”战略,以加强教学科研的双向合作、师生的双向交流为主要内容,以学分互认推动学历互认为重点,遴选确定了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2所高校与朝阳科技大学等17所台湾高校和50余家在大陆的台资企业,通过“校校企”三方联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库建设,在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械设计与制造、光电技术、园艺技术等28个专业组织开展 “订单式”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在校生达3140人,并有200余个学生被选送到台湾相关合作高职院校进行交流学习。同时,经教育部批准,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获招收台湾学生资格,率先开展民办学院单独招收台湾学生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制定实施《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训师资规划(2009-2012年)》,通过聘请30余位台湾权威职业教育专家授课等,已举办了9期闽台合作办学师资培训班,培训院(校)长和教师达460人;组织开展《集成电路设计实训》、《光电产品生产与检测》、《微控制技术应用》和《蝴蝶兰种植新技术》等60部高质量闽台合作教材的编写工作,闽台高职教育交流合作进入了新阶段。
五是以规范办学秩序为重点,建立健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质量监控体系
为逐步建立政府、高校和社会有机结合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总结完成28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我们制订了《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体规划》,进一步突出分类指导的功能,既要推动以内涵发展为重心的全面建设,又要对不同类型的学校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坚持“标准导向,开拓创新”的原则,把关注重点转向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上。已通过第一轮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院校要结合自身的发展定位及区域经济、行业的发展需求开展评建工作,形成自我约束、自主建设的发展机制。未参加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高职院校,应在规范办学行为的基础上,实现紧贴社会需求办学、按照社会需求变革、随着社会需求发展。民办高职院校应不断规范办学行为,找准发展定位,真正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同时,我们还制定了《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并通过组织开展新建院校教学大检查、举办教学管理培训班等,促进高职院校不断规范办学秩序,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六是高职院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综合实力逐步增强
我省各级政府始终把所属高等职业院校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之中,统筹协调本区域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工作,支持高等学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证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 2005年以来,仅省级财政就已投入近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全省现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所,国家重点培育高职院校1所,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17个,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1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8所,省级的高职教学成果奖31项,高职精品课程298门、高职教学名师52名、高职教学团队48个、高职精品专业102个、高职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20个、省级财政支持建设的高职实训基地60个。从今年开始,我厅还将通过采取财政资助和学校配套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重点遴选培养100名左右专业带头人,大力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目前,全省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已达10649人,其中高级职称的2674人、占25.11%,硕士及以上学位的3023人、占28.39%;占地面积1494.8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326.21万平方米;纸质图书1255.79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2亿元,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