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现状与改革发展的措施


发布时间:2010-09-10 浏览量:

 

 
一、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经过十年的积聚、发展,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达到65所,其中政府举办的22所,行业举办的20所,企业举办的8所,民办的15所。2009年高职高专招生155287人,毕业生123032人,在校生438497人,占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比例达50%。全省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达2337个。经过调整,高职教育院校类型结构和专业结构得到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正在逐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宏观管理上,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为主,院校围绕地方经济、行业和企业发展的需求,面向市场自主办学,“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的意识逐步增强。教学改革上,高职教育在有限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取得初步成效,建有13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9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37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精品专业),4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4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5门国家级高职精品课程,174门省级高职精品课程,25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有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1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培育单位,6所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
总体看,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数量规模达到较好水平,办学的体制机制正在逐步完善,教学改革正在深入进行,高职教育工作已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职业教育的龙头,在我省实施“中部崛起”、“861”行动计划、“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担负着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任,在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将发挥着服务支撑作用。总结发展经验,有以下两点比较突出。一是用“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思路去指导发展。强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行业需求、产业需求、职业变化办学,对各校办学、教学改革不作一个模式的同一要求;二是用改革引导发展。从提出打破“三段式”教学到订单培养、工学结合、课程体系改革、核心课程建设,我省逐步引导学校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强调开放,突出职业性、实践性、实用性,办出高职教育特色。
二、推动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做法
1、将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其大发展
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明确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安徽特色的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而高等职业教育是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教强省建设中,规模扩大的增量主要来自高职,质量提升的基础也是高职,高职教育将担负着重要的使命。高等教育强省建设必将促使高等教育在我省“大职教”的格局中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引领职业教育大省建设。在职教大省建设中,更是突出高职教育的龙头地位,在办出教育特色、提升办学水平、服务经济社会上强调高职教育的带头、引领作用。
2、高等职业教育是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的主体
2008年,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正式启动了省级质量工程建设。在建设目标中明确提出以普通本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在建设内容上所有项目都涵盖高等职业教育;在项目数量分配、遴选评审上充分考虑高职教育的现状予以倾斜;在资金投入上也逐年增加。尤其在省级示范高职院校、特色专业、实验实训中心等项目的遴选建设过程中,更突出了高等职业教育在省级质量工程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3、制定有力措施,努力引导学校加强校企合作
一是修订《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在专业设置上,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根据行业企业发展趋势、产品和技术变化动态,就业率高低及学校办学条件增设专业、调减专业;在专业建设上,鼓励加强校企合作,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在质量工程建设中,把校企合作作为示范高职、特色专业、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精品课程等项目的重要建设内容和验收指标,增强校企合作意识,在共建专业、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开发课程与教材、共培师资队伍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4、加强教学评估,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引导高职院校注重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同时,结合高校质量监控需要,开展实训室评估、专业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专项评估和调研工作。统筹利用六大质量状态数据管理系统,面向社会发布了教育事业统计公报、专业分析报告、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面向学校发布办学条件及排序情况,为学校、学生、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督教学质量提供了信息保障。
5、加强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发展
十年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取得快速发展,院校数量多,规模大,但是各高职院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办学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在规划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特别强调分类指导,特色发展。一是对国家、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要求它们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2009年5月22日,成立了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委员会,这些示范性高职院校密切合作,攻坚克难,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核心课程开发、师资与实训条件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取得一定突破。二是实施对口支援建设计划,对办学条件较差或新建院校实行帮扶政策,促进其更新办学理念,规范教学管理,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师资水平。自2009年开始,确定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支援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支援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支援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师范大学对口支援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等。三是在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中,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办学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学校要引导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强调特色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于建校时间较短的院校,在引导其在注重内涵建设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管理;对少数尚达不到《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有关要求的院校,促进主管部门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6、大力推广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为推进新形势下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进行,发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辐射引领作用,我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研讨会,会议均由示范性高职院校承办。2009年3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了第一次会议。会上,我省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作了题为《加强校企合作平台建设 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实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课程改革与建设》的主题发言,推广示范建设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五个重点建设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就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专业建设成效作了详细介绍。2010年3月底,在对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建设进行省级验收过程中,组织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应用性本科院校分管领导观摩学习。示范性高职院校合作委员会还开通专门网站,充分展示示范建设成果。所有这些,为我省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的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促进了我省高职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体会与建议
1、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间衔接与沟通的“立交网络”; 解决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的管理体制不畅问题, 构建起毕业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间的有效转换机制, 使两者之间有序协调发展; 完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2、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优势,提倡地方各级政府制定不同的高等职业教育政策, 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开办各具特色的职业院校。
3、为加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切实推进校企结合, 确保高等职业教育对地方经济建设作出实际效果的贡献, 各级政府必须改变提倡学校自己“做大做强”思想, 政府必须加大对教学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实训基地的资金投入, 国家应出台有利于社会、学校、企业三者发展的产学研政策, 明确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责任、权力、义务, 对主管部门制定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支持措施, 规定企业支持学校产学研结合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