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经验 做好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张保卫)


发布时间:2010-12-26 浏览量:

  要: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世界上比较成功的职业教育模

式,笔者结合赴德学习和办学实践,从学生在校生活管理、学生管理体制和入学方式、学生在学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学生毕业与就业等方面对中德职业院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比较分析。为改进提高我国高职院校的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提出了国家立法教育管理和学校教育管理并行、以学生为本、加强与社区及政府部门的联系、提高企业参与高职办学的积极性、加强学生的就业工作等具体举措。

关键词:高职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德国双元制;比较分析

 

To improve student education management by learning from German experience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Zhang Baowei

Chairman of the College Council, Laiw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Abstract: German dual syste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more successful vocational education model.The writer makes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ino_German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management and gives some advice to improve China vocational education, e.g. vocational education law making, student-centered education and students employment enhancementetc.

Key Words: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students education     German dual system     comparative analysis 

 

德国的职业教育以“双元制”特色模式建立教学体系,并且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享有与其他教育同等的地位,立足行业导向培养人才。笔者有幸参加了2009年教育部“高职院校海外培训项目”(VELT),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赴德学习,对比德国职业教育在学生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做法,我们有许多可以学习借鉴的地方。在坚持我国对学生教育管理方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吸取适合我们的一些积极因素,对提高我们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德职业院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比较分析

德国职业教育在管理体制、学校运营方式、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等方面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特别在学生的教育管理方面有着很多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

(一)学生在校生活管理的差异

德国职业教育院校的学生一般不在学校居住,只有极个别、极少数的学生居住在校内。学生们只是在上课的时候才到学校,其余时间都由自己安排。居住在学校的学生都是单人或合伙租赁房屋,这样既可以省钱,也可以在一起学习。学生在校外的活动与学校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关系,而只是个人行为和与出租房屋者的关系 。另外,学生也主要在租住的房屋内就餐,虽然一些学校设有小型食堂,但也只是给一些学生提供简便的午餐。这样,学校主要是做好学生在校内的教学和管理,省去了大量的投资,减少了大量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也减少了学生在消防、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我国的职业院校,在具体的办学条件标准上,明确规定了学生住房等标准。学生的居住和生活以学院集中管理和学院统一指导下的学生自我管理为主。即使出现走读、半工半读等不同的情况,也只是限于部分学生或者部分时间。这样,我们在学生管理上不仅投入的人力、物力大,而且存在着管理的风险,容易产生学校与学生的管理纠纷,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仅如此,这样的管理方式,在很多方面学校使往往“越俎代庖”,不利于学生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因而,德国职业学校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使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能够集中精力用在教师选聘、教学组织、课程建设、质量督导与评估等方面 ,同时,也有利于学生养成独立生活、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是他们比我国的学校管理更有优势的方面。

(二)学生管理体制和入学方式的差异

德国职业院校在国家层面上,《联邦职教法》对学校、企业和学生(培训者和被培训者)的权利与义务都有详细的规定。在学校层面上,一般都设有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长(副校长)或总务长,在大学管理事务中一般都设有学生代表会,类似我们的学生会。任课教师都承担着教育学生、管理学生的责任。在企业中,有分管学生实习实训的机构或人员,如马格德堡市的西斯公司(Schiess)就专门设有职业教育部。一些职业技术与培训中心更是专门为学生实习实训服务(如TBZ)。学校里分管校长和一些机构都是负责学生的学习和事务方面的工作,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听取和处理学生的诉求,为学生学习、满足企业需求和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德国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有很多学生进入双元制学校学习。特别是参加双元制学习的学生,一般都要先找一个企业,与企业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一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企业必须支持学生的学费。二是企业必须接受该生参加实习并给予一定的报酬。三是在学生毕业后获得行会(IHK)资格证书和学校的学业成绩后必须接纳学生在本企业就业。如果学生不愿意在签订协议的企业就业,企业也不能强迫并追缴学费。这是德国能实行双元制教育的根本保证,即企业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比学校更重要的作用。在这种双元制下的学生管理,学生在学校里由学校管(一般不需要企业参与),学生在企业里实习由企业管(一般不需要学校参与),这样各负其责,使学生能够达到健康成长和学习的目的。因而,德国在管理体制和入学方式上,就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和学生相辅相承、权利义务十分明确的体制和机制。

相对我国来说,政府虽然很重视高职院校的发展,也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但国家在政策层面上缺乏对企业、社会的责任规范,尤其是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和谐,高职院校的需求与企业的需要不尽吻合,企业的需求与学生的需求不尽吻合,学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基本处于“学校向企业提供毕业生”的单向流动关系。即使我们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校企双方由于政策导向作用不强、资源付出不对等、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不同步等原因大多流于形式,真正意义上的合作还很不够。同时,在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与管理方面,企业和社会主动参与少,没有法律的约束和政策的规定,也没有形成合力。往往是学校在单打独斗,企业和社会处在局外人的状态。

(三)学生在学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方面的差异

德国学生在职业学校的思想教育一般不是通过课程来进行的,因为在之前的义务教育阶段已进行了品德养成教育。通常的方式是通过教师引导和有意识的教学组织(如团队学习、研究及团队集体完成项目等方式),也注意通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和创造文化环境来进行教育。比如在ECTERT、舍内贝克职业学校、卡尔斯鲁厄的巴登符腾堡双元制大学等学校里,教室和办公楼里都有一些学校的宣传画、研究成果橱窗、活动照片和本校名人,包括学校的创始人和有贡献的教职工的像片,这些对学生的成长都起着激励作用。不少学校都设有足球场、网球场和音乐厅,供学生组织活动用。同时,学校也奖励一些表现好有贡献的学生,但是不像我国的学校那样设奖学金,而只是一种荣誉或一种简单的待遇。

在德国,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一是学校成立了危机干预组织,专门负责调解学生之间的纠纷和防备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对上升到刑事范围的案件则不予处理。二是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行为由教师负责,责任明确,类似我们学校的班主任。三是学校所在的社区也负责学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派有专人在学校上班,主要是负责社区与学校的协调,对学生开展心理教育,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内的一些公益活动,学校所在的社区是一支重要的学生教育管理力量。四是重视安全管理,在校园一些有危险的地方设有警示标语和防护设施,有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有严格的值班制度,在一些有学生居住的学校,比如ECTERT,夜间都有巡逻人员,以保证学生的安全。学生在实训时,都要进行安全操作教育,了解有关规定后,才能开始独立操作。

而从我国的职业院校看,虽然也重视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但通常教育的方式比较单一,往往是过于重视行为管理,不注重开发学生潜在的素质、引导学生自我管理和约束。另外,对学生的切身利益重视不够,对生活困难学生和落后学生帮助不够。特别是近几年,有的学校大量扩招学生,使得学校力不从心,个别学校甚至单纯追求办学效益而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管不问。同时,学校很难得到社会力量来管理学校,缺乏政府、社会、群众等资源的有效支撑和合力支持。教育责任、社会评价和家长期望带给学校无法推卸的巨大压力。

(四)学生毕业与就业的差异

由于德国的职业院校遵循着一种严格的管理和令人信服的质量的办学理念,因而学生的流失率比较高,亦即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特别多,一般都在1030%之间,等级越高的学校就越严重。在许多学校,学费是每月一交,不交学费即意味着放弃学业。

对学生的就业来说,虽然德国的劳动力比较缺乏,学生通过与企业签订协议后能够就业,但由于行业之间的不平衡和学生就业倾向的差别,还是有许多学生出现就业难的情况。虽然说学校也鼓励学生自主创业,但真正自主创业的学生也只占毕业生的3%左右,因而,德国的职业类院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把学生的就业与整个培养联系起来,使课程布置、教育内容和方式都有利于学生毕业后适应社会的需要。许多学校的宣传画册中,也把本校学生的就业率当作重要的内容来宣传,如有的学校宣传自己的学生在宝马汽车公司、奔驰汽车公司就业。在笔者整个考察期间,尤以座落在雷根斯堡市附近的雷根施陶夫的埃克特学校(ECKERT)的学生就业工作最突出。埃克特学校是一所私立的职业院校,由埃克特先生于1956年创立,目前有在校生4000多人,来自世界上十几个国家,也有中国的学生,是德国建校早、规模比较大的一所职业院校。开设有机械、计算机、商学、医疗、康复、酒店等专业,也开展大量的社会培训和远程教育。由于该校残疾人求学的比较多,因而就业难度也比较大,正常情况下每年的就业率为80.9%,自主创业为2.8%,失业率为16.3%,其中残疾人就业率只有80.75%。因此,埃克特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一是在学校里设有专门负责招生就业的机构,有5人的编制,另外,在全德国建立了33个就业指导中心,设有专职人员100人,另外,还有200个兼职人员。一些已毕业参加工作的校友也来帮助工作,形成了较完善的就业指导网。二是与中介公司合作,搜集用工信息,了解企业需求,将这些信息发布给学生,同时,由学校出面向这些企业推荐专业对路的学生,尤其是与有本校毕业生任职的企业联系,实行就业信息的双向沟通。三是学校里定期举行招聘会,邀请企业来学校选学生,同时,也邀请一些中介公司来学校了解学生,并由他们向外推荐。四是加强对学生的就业培训和辅导,给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和咨询,引导学生放宽眼界,不要拘于在某个地区某个企业就职。对学生开展应聘训练,教育学生如何回答招聘者的询问,应该有什么样的形象等。帮学生进行求职简历的设计、如何主动去企业应聘等,使学生能够满足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五是对学生知识、能力不能满足企业需求的,学校可要求学生继续学习,直到学生能够就业。

对比我国一些职业院校的做法,差距还比较大,主要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于学生毕业要求很低,很少有学生因成绩不合格而不能毕业。对于学生就业,差别就更大。有的学校认为,就业是政府的事,不应由学校承担,学校能做多少就做多少。现在就业这么难,学校再努力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为学生就业服务,既要增加人力又要增加经费,会增大办学成本,不合算。就业是学生个人的事情,学校只负责培养,能否就业与学校关系不大。凡此种种,都反映了有些学校没有真正理解高职办学的理念和体现学校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同时,缺少专门的服务机构和人员,更极少有像埃克特学校那样在社会上设点并安排专门人员给学生提供服务的中心。对学生的职业规划、求职教育不够,学生往往缺乏正确的求职理想和观念。缺少对就业学生的跟踪服务,有的只是进行了一些跟踪调查,其目的只是为了改进培养内容和方式,没有真正与用人单位沟通,没有为已就业的学生进行“量身定做”的服务。

二、学习借鉴德国职业院校的做法,做好我国高职院校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从依靠学校的教育管理转向国家立法教育管理和学校教育管理并行

在德国,通过《联邦职业教育法》和各州的学校法,将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及学生在培养与被培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得详细具体,职责权限十分明确,非常有利于在实践中执行。而在我国,很多行为无法可依,也没有一部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实践中,主要靠行政部门来决策,而往往由于政出多门,各管一方,使学校无所适从。比如高职院校,虽是高等教育,但资格认证往往是劳动部门负责,学生的就业也处在多个部门都管又都不管的局面,充其量只是开几个会或是做做调查统计而已。对于学生在企业的实习和报酬,也缺乏法律依据,企业根本不管有没有资格证就用人。这就使得学校的教育与企业、社会脱节,也使学生的权利得不到保证,更给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而,国家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体制问题,明确各方的权利与责任,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基本上都由学校承担。现在是实习要学校找企业,学生在企业实习要学校派教师管理,学生就业和学生考证也要学校联系,而政府往往缺位、企业处在高位,这样是不利于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

(二)在学校管理中,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维护学生的利益

我国的职业院校是以公办为主体、多种类型并存的结构。但在实践中存在着办学资源不足、教学质量不高、不尊重学生利益的状况。有的学校缺少办学资源也盲目扩大规模,随意设置专业,教学缺少师资和实验设备条件。有的办学行为不规范,乱设置校外班,随意放假和延长假期,使学生得不到应有的教学时间和条件。有的学校不顾教学质量,打着推荐就业的幌子,让学生二年级就去了实习单位,三年的教学时间甚至上不到一年。因而,我们要借鉴德国的做法,以学生为本,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最好的教学资源,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办学规模,紧紧围绕社会需求确定专业。要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要严格教学质量标准,督促学生学习。政府和社会也要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学校要保证必要的教学时间和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企业要积极吸纳学生实习和就业,使学生的利益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

(三)加强与社区及政府部门的联系,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环境

我国职业院校要主动加强与社区及政府部门的联系,让他们参与到学校学生教育和管理之中,解决学校不能解决的周边集市、网吧、娱乐场所的干扰问题,防范治安事件发生。在这方面,可以采取共建的形式,也可以以社区或政府部门在学校设办公室、工作站等方式,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环境。

(四)切实提高企业参与高职办学的积极性

在德国,政府层面上建立了行业占主导地位的组织机构,并在国家、州和地区层面建立了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体系。所有的企业都必须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基金,然后国家把这些资金分配给培训企业,非培训企业则不能获取培训基金。这样,德国政府通过建立体制机制以及提供经费等途径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教学保障。

因此,要切实提高我国企业积极参与高职办学的力度,关键是政府要出面干预,要指导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政府部门要进行管理创新,设立由行业企业主导和参与、开放多元的国家高职教育和培训委员会,共同确立培训体系标准。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制度创新,出台有利于行业企业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税收减免、财政资助、购买培训、特殊专业补贴等政策,加大培训经费提取的力度,让企业能够深度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使学校教育与企业教育真正糅合起来。

(五)加强学生的就业工作

从正确的意义上讲,学校对人才的培养与服务就包括对学生就业的关心和服务。对于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客观上有社会的原因,但也有学校缺乏工作的原因。由于学生对社会了解少,又缺乏与企业等用人单位沟通的经验,让他们自己到处求职,往往盲目性强、成功率低。而由学校去组织收集信息、与用人单位联系、再加上学生个人努力,成功率就高。应该说,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学生,学校自身不是盈利机构,教育本身就是一项公益事业。拿出专门的人员、专门的经费去为学生就业服务,让更多的学生在社会上各得其所、顺利就业,于国于校于学生都是一件有利的事情。从学校看是增加了支出,而从全社会看,恰恰是减少了人力资源浪费,节约了社会成本。

笔者认为,我国的职业院校在为学生的就业服务上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端正态度,主动做好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学生学成就业是高职院校办学的基本要求,学校要将学生就业当作学校工作的生命线。从学校长远发展来看,只有抓好就业,才能符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才能促进招生,真正形成“出口畅、进口旺”的良性循环。二是从社会对学生就业的要求去审视我们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改革我们的教学内容和方式,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实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缩短学生毕业后对社会的适应期。三是要健全完善就业服务机构,增加就业服务人员。在一些地区、企业设置专门的就业推介和服务人员,形成适合学校专业特点的就业指导网络,主动帮助学生寻找就业岗位。四是要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引导他们进行合理的职业定位。教育学生学会求职,包括怎么制作求职推荐书、怎样着装、如何回答提问等。五是要加强对已就业学生的跟踪服务。学校要有计划地到毕业生就业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跟踪服务,了解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反映,对不能够适应用人单位要求的学生要分析原因,为他们进行具体指导和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使他们能够为用人单位所欢迎。同时在跟踪服务中了解社会的变化和用人单位的新需求,改进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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