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 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0-09-10 浏览量:

 

 
作为全国十个试点省市之一,我省自1997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着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全面推动了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全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共有83所,其中独立设置高职院校45所、本科举办高等职业教育30所,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5.93万人。开设专业点1774 个,覆盖19个专业大类,69个专业类,适应了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需要。国家示范性和示范性建设院校4所,省级示范性建设院校12所。省级教学名师30名,省级专业带头人90名,省级教学团队120个,省级品牌专业250个,省级精品课436门,省级精品教材115 部,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公共实训基地42个,省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基地133个。全省高职院校的整体水平显著提高,办学特色凸显。
现就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体制与机制改革方面总结如下;
一、改革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征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评价体系
一是实施高职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单独评聘办法。从2003年开始,省教育厅会同省人事厅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及任职条件,实施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单独系列评聘。高等职业院校与普通高等学校教师不是知识含量和理论水平的差别,而是知识结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不同,对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学术水平”的任职要求,不局限于理论水平,更强调职业教育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水平;在“业务能力”的任职要求中,技术应用能力是对高职院校教师最基本的专业素养要求,突出教师的生产实践经验、技术应用和服务能力要求。由于实施了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单独系列评聘,保证了高职院校职称评聘工作的健康导向作用,促进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是建立教师评价、聘用的导向机制。省教育厅在评选名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团队中将教师行业企业经历、承担行业企业横向课题、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发明技术专利以及行业企业影响力纳入评审指标中,推动了各院校在教师聘任、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选拔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了教师的整体素质。
二、改革管理体制,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
为了适应辽宁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于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高职院校通过订单培养,与工业园区共建,校企合作办学等形式,探索多元化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一是合作育人模式与机制改革。省教育厅要求每个学校至少有一个专业和企业合作办学,探索和建立校企合作育人的教学模式与机制。如: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订单培养等方式,探索和建立了“双学籍制、双导师制、双学分制和企业主修课制等教学管理制度。
二是与园区共建。根据辽宁县域经济发展,各高职院校与本区域的工业园区共建,实现区校一体、校企融合。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园区实行共建,实行理事会管理体制,理事会由政府、园区管委会、学校、企业共同组成,实现学校与园区联动发展。
三是“一校两制”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公办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体制改革。省教育厅鼓励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组建二级学院,探索“一校两制”的管理体制。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合作创办了股份制的黄海汽车学院(二级学院),汽车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三、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对接辽宁产业集群
一是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适应辽宁产业结构的升级。我省采取“优先支持发展农、林、地、矿、油等重点领域紧缺专业,重点支持发展制造类、电子信息类等面向二产的专业,积极支持和发展为二产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领域的三产专业”的方针,通过专业设置审批、专业整理、发布人才供需及就业信息等政策引导,使我省农林牧渔、水利、资源开发与测绘、环境气象与安全四大类专业,生化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六大类专业,轻纺食品、财经、医药、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法律八大类专业布点数与招生比例由原来的0.8:4.2:5.0达到了1:5:4,适应了辽宁的产业结构。
二是搭建高职院校与地方产业集群对接平台。按照省政府关于辽宁高校要与地方产业集群对接的要求,服务于辽宁地方经济发展,省教育厅制定我省高职院校与地方产业集群对接方案,并与辽宁12个市的16个大型产业集群对接与合作,学校、地方和企业签订了正式对接合作协议书,学校与地方政府以及产业集群主要企业达到了合作共识。各高职院校在技术开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师资培养等方面与各产业集群所涉及的企业进行合作,实现合作双赢。
三是建设特色专业(群),服务于产业集群。我省实施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服务于辽宁产业集群的发展。全省各高职院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和服务面向的产业领域,在综合分析学校已有的基础、特色、优势的基础上,走自身特色发展之路;要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具有学校自身优势,符合产业集群发展的特色专业,形成以特色(品牌)为主干,相应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到2012年,在省级示范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建设300个左右特色专业(群),基本覆盖辽宁16大产业集群,为辽宁产业集群做大做强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四、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校企合作培养紧缺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一是开展面向紧缺人才单招试点。为加快培养辽宁老工业基地急需的紧缺人才,我省从2004年开始,选择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地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进行校企合作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招生专业为冶金工程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工程地质勘探、油气开采技术、钻井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等专业,采用文化基础+技能的考试方式,在省招考办组织下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招生对象为行业企业在职人员,学制2~3年,毕业颁发普通高职高专文凭。目前,已为冶金、石油、农林等领域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2000余人,得到用人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实施春季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服务于沈阳地区装备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扩大高职学生的来源与渠道,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进行春季招生的试点工作。招生专业主要为数控技术、软件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等18个专业,招生对象为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和在职人员,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专业技能,此项工作正在两所学校试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