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以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 努力推动重庆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0-09-10
重庆直辖以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的战略,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和鼓励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以建设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推动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
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现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33所(其中:公办高职院校20所,民办高职院校13所),占全市普通高校的54%。另外,13所本科院校、7所独立学院和2所成人高校开办高职。重庆市2009年高职高专院校招生人数达7万余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总数的45%;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总规模达到20万人,占全市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0%左右。
重庆现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3所(含建设单位),市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6所(含培育学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所,参加国家紧缺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的高职院校10所。有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建设专业63个、高职精品课程85门、教学团队31个。2009年,我市高职院校获得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在第二届全国高职技能大赛中,获奖数名列全国第四、西部第一。
经过十余年发展,全市高等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实力不断增强,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推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高职教育体系趋于完善,较好地适应了重庆市经济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为重庆市全面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区提供了重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保障。
二、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形成服务城乡统筹的高职教育新格局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颁布了《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通过地方立法,确定了发展中职和高职的政策及要求。在市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中,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思路、目标和措施。针对西部大开发、老工业基地改造、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建设西部职业教育高地的需要,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市教委制定了《 “十一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计划》,确定了“构建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重庆特色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提出了九项任务和四方面措施。
国务院批准在我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市政府颁布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意见》,与教育部签署了《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按照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统一部署和《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重庆市构建了 “一体两翼一组团”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即: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带动中等职业教育,在加速发展主城区职业教育的同时,在渝西地区打造永川职教基地,在渝东地区构建三峡库区职业教育与移民技能培训基地,在渝东南打造少数民族职业教育组团。永川区“城校互动、资源共享” 的发展模式受到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的肯定。
惠普、富士康等大型企业入驻西永微电子园区后,产业工人,特别是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量增至50万人。市教委推动高职院校主动与落户园区的企业合作,积极调整专业,采用校企、校(园)区合作方式培养人才,为园区落户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三、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校企合作
(一)强化行业的引领作用,与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共建共管
重庆市教委积极寻求行业的支持,共建主管的高职院校。市教委先后与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共建了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共建了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与重庆市民政局共建了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正促成重庆市与民政部共建该院),与市卫生局共建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市教委支持行业举办或主管高职院校,主动与行业企业开展共建,在示范院校建设、教学质量工程立项建设等方面,向行业举办或主管的高职院校倾斜,积极协调解决高职院校办学中存在的难题。近几年来,2所行业管理的高职院校进入市级示范院校建设行列,2所民办高职院校成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大学生综合职业资格鉴定
重庆市率先将学生在校学习与获得综合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在高职院校中开展大学生综合职业资格鉴定。重庆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2年联合印发《关于在重庆市高等学校学生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渝教高〔2002〕37号)和《关于申报大学生专业大类职业资格鉴定基地的通知》(渝教高〔2002〕55号),批准设立了10个专业大类大学生综合职业资格鉴定基地,组织开展大学生综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制定了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等专业模块化的大学生职业资格鉴定标准,制定了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了相应的综合职业资格证书,经过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受到行业企业欢迎,取得良好效果。
(三)组建行业协调委员会,开展中澳职教模式改革
重庆市借鉴澳大利亚国家培训体系的经验,建立了汽车、电子、商务、旅游、建筑、农业、卫生和移民8个行业协调委员会,架起了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联系合作的桥梁,建立了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互动双赢、共同发展”的新机制,校企共同制定职业能力标准、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建设师资队伍,共同搭建就业平台、共同创新产学合作模式,实现了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零距离”对接,创造出具有重庆特色的C—TAFE模式。全市近20所高职、中职学校开展了中澳职教项目试点和推广工作。
四、改善办学条件,为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
重庆市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2008年起整个教育投入已超过GDP的4%。2009年,采用本科拨款方式对公办高职院校拨款,并逐年提高标准。市财政每年对高职院校拨付的专项经费也大幅提高。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计划以来,市财政100%兑现了承诺,按大于1:1的标准为三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提供了配套资金。2008年启动市级示范性高职建设项目后,6所高职院校先后入选建设单位,市财政为每所高职院校投入100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学校的举办者均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了配套。
(二)支持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
近几年,重庆市在强化高等职业院校内涵建设的同时,继续支持高职院校加强外延建设,尤其是校园建设,近30所高职院校进行了新校区建设,校均占地面积达700亩。
(三)支持高职院校“五个校园”建设
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在全市大中小学建设“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人文校园”,并将国家级、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列入率先建设行列,实施“教育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等项目。
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指导下,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今后,我们将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不断改革创新,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