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应兴办职业教育


发布时间:2010-05-31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教育与职业
孙珩超
 
      (孙珩超: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银川大学校长)
      在国家推行职教发展的战略背景下,一系列职教发展措施得以实施,职业教育迎来自身发展的良好契机。但是,从总体看,职业教育的长足发展需要较大的投入,职业教育依然面
临着资源“缺口”,此外,职业教育具有产业型、职业性特点,与社会生产密切相关,与企业、行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因此,建议大型企业,特别是国资委直管的大型国有企业,按企业的行业界别创办职业教育。理由如下:
      1.大型企业均是在我国各个行业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行业中起着引导、领军的作用。这些企业根据行业办学有较大的针对性和行业特点,且能够将办学、就业有机地结合起来,
达到学以致用、适用培养的效果,也能够带动和促进同行业的人力、技术更新换代。
      2.大型企业办职业教育是有效发挥社会资源,实现社会财富充分共享的最有效途径。大型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均有自己的实验场所、实训基地和比实习工厂更出色的专业实习
工厂,这是国家财政和社会其他力量均不能比拟的最优越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让国家通过财政投入职业教育,势必为此建设配套的实训基地和实习工厂,而国有大型企业则有现成的资源。除此之外,现成的“双师型”师资,也是重要的人才资源。
      3.提倡大型企业办职业教育也是减轻国家财政投入,发挥大型企业资源效能的有效途径。现有大型国有企业均财力雄厚,兴办职业教育,资源上会有充分的保障,国有大型企业拿出一个亿办职业教育几乎是没有任何负担的。此外,兴办职业教育也是国有企业控制非行业投资的一个手段。
      4.大型企业办职业教育也是检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标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志是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优秀的行业优秀人才。就大型企业而言,既然是行业领军,就应在这个地位中发挥重大作用,而不是靠社会办学来提供优秀人才,这不符合大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
转载于《教育与职业》
2010年4月上  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