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杰委员: 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发布时间:2023-03-15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人民政协报》2023年03月15日06版

去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明确提出,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李世杰认为,当前,民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称评定等方面差强人意,还有法规政策的配套衔接不完善,监管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等障碍需要“扫清”。此外,民办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整体不高,高水平民办职业院校少。

他建议以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用好“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平台,把民办职业教育摆上平台加以谋划。鼓励民办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抱团出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构建教师互动、学生互派、学历互认的“双向交流”机制。

在提升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方面,他建议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民办高职、中职院校,通过开展对标提升活动,学先进、找差距、上台阶。并支持民营企业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产业学院;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成本获取合理回报的机制,打造一批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独建或共建的公共实训基地;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人才大赛、教学比武大赛等。

(记者 林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