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市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高〔2022〕34号


发布时间:2022-10-08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级和市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市教委组织开展了申报评审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市教委审核等程序,现将市级创新创业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名单予以公布。

请有关高校根据工作目标和建设任务,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任务书,认真做好前期规划,加强过程管理,双创学院应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重点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师资培训等工作,实践基地应整合校内外实践资源,重点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筛选、培育、孵化创新创业项目等工作。

高校应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市级双创学院、实践基地建设,并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市教委将定期跟进建设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并于2025年组织开展验收认定,对通过验收的单位正式授予“市级创新创业学院”或“市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称号。


附件:市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名单.doc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