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瑾:职业教育立法,助力开启江苏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2-05-26 浏览量:

2022年5月起我国正式施行新职业教育法,这是近26年来职业教育法的首次修订。恰逢我国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特色,为职业教育发展引入新理念,注入新内涵。江苏作为我国制造业大省,拥有6大先进制造集群,23个全国百强先进制造园区,具备发展职业教育的先天优势,被誉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高地”。江苏职业教育历来以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使命,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全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有了新职业教育法的保驾护航,江苏职业教育将更进一步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技能支撑,为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鲜活的江苏方案。

第一,有助于树立新时代职业教育理念。从“普职分流”到“协调发展”,新职业教育法更为科学地表述了职业教育的内涵,强调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等重要性,二者并无高低之分、优劣之别,体现了我国新时期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发展职业教育必须遵循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巩固和坚持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把握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育人理念、办学模式和评价方法。职业教育是面向市场的就业教育,是面向能力的实践教育,是面向社会的跨界教育,亦是面向人人的终身教育。职业院校须牢牢抓住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带来的新机遇,以更宽广的格局确立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以更开阔的视野谋划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路径。

第二,有助于构建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新职业教育法提出“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科学完善的体系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江苏职业教育始终坚持提质培优,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职教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推动五年一贯制高职高质量发展;强化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探索高水平学校特色发展道路;突出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引领地位,推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的骨干专业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支持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积极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从而真正实现职业教育各层次的纵向贯通。此外,新法还提出“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也将有利于进一步搭建学生成才“立交桥”,加快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横向联通。

第三,有助于强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适应性。新职业教育法强调了“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江苏职业教育始终坚持面向市场,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同部署、 同升级、同发展,促进学校布局、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高度匹配。省内各院校紧跟江苏省“十四五”产业发展方向,优先发展新兴专业,加快建设紧缺专业,改造升传统专业;与合作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合作,共建共管产业学院、企业学院;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加大课程和专业改革力度,探索合作共赢。新法鼓励职业院校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寻求新突破,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导向等方面的优势,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有助于破解新时期产教深度融合难题。校企协同育人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本保障,也是职业教育的主要类型特征。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立法层面完善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保障制度和激励措施,助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共赢。一是有助于搭建校企共同体平台。引导职业院校利用优势专业与区域内龙头企业建立深入合作关系,通过共建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公共实习实训中心、职教集团和产业学院等形式,实现与行业企业的共生共长。二是有助于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新职业教育法鼓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与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通过每年遴选的校企协同育人项目,江苏省致力于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质量评价,支持校企合作共同开发面向江苏地方特色产业岗位群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其标准。三是有助于实现校企“双师”互聘互培。校企双方互相选派优秀员工进行双向聘用,形成优势明显的专兼职教师组合,建立“年龄结构合理、授课形式多样、管理体制灵活”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针对新教师、老教师、特聘教师、企业师傅开展类型多样的职后培养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名师优势,在企业建立名师(大师)工作室,为合作企业的员工成长提供培训服务。

第五,有助于打造更具活力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新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为“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此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高强度的保障,从深层次破除了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让职业教育从此变得更有底气、更具活力。体制机制的创新始终是江苏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全省坚持深化改革,加大政策创新、制度供给和投入力度,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通过“部省共建苏锡常都市圈职业教育试验区”等载体,充分释放地方改革活力,从技术研发、教材改革、队伍建设、产教融合、学习评价等诸多体制机制创新领域着手,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模板,为职业教育注入更强劲的生机活力。

高质量发展是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主旋律。在新职业教育法的引领下,江苏职业教育将更好肩负起使命和责任,厚植职业教育发展“土壤”,形成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成才、成功的良好生态环境,全力发展具有江苏特色、一流水平、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知名度与美誉度,打造全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

 

(周桂瑾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