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分类评价激发高教活力


发布时间:2021-10-21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21年10月21日02版

在很多人的感受当中,我国一些高校缺少类型和特色差异,深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在于管理模式和评价导向趋同。高校分类评价改革一直被认为是破除“千校一面”问题的关键之举。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以来,上海一直在探索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并在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中率先提出要对上海高校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评价。2018年,上海市教委推出了《关于深入推进高校分类管理评价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上海高校分类评价指标(试行)》,系统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工作。《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后,上海又对高校分类评价体系进行了优化和升级,逐步形成了多列纵队、错位竞争的分类管理与评价格局,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高校分类评价结果应该成为调整优化高校资源配置、高校评先奖优、高校党政负责干部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工资分配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只有这样,才能让高校分类评价结果具有较强的导向性作用,才能确保高校分类管理与评价改革的顺利实施。教育督导部门应当遴选教育评估专家对分类评价全过程进行跟踪研究,确保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权威性。

高校分类评价的先决条件是对高校进行科学分类。应当借鉴国际国内高校分类经验和国内高校实际情况,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等差异性,对高校进行科学的分类,如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应用技术和应用技能等类型,类型不宜过多。各高校应当结合办学实际,与教育部门沟通和自主选择学校类型相结合,一旦确认类型,就应当被赋予稳定性,可通过行政确认的形式予以法定。

高校分类评价的关键环节是形成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分类评价指标的研制需要一个系统的过程,且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和高校发展等因素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高校需考量办学方向、管理水平、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声誉和办学成效等宏观要素,并作为一级备选指标。同时,还要考量管理、师资、平台、项目、学科、专业、国际交流、社会服务、办学特色等中观要素,作为二级备选指标。高校个性应当主要体现在三级指标的名称、权重和内涵上。

高校分类评价成功的根本是导向高校内部治理变革。主管部门需要针对高校规划和评估等相关单位开展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的解读和引导工作,不断提升高校评估队伍工作水平,引导不同类型的高校按照不同的要求实现分类发展和办学内涵提升,做到找准定位、凸显优势、体现特色、补齐短板。高校分类评价是牵引高校数据治理、质量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工具。不同类型的高校应当根据不同的指标充分挖掘数据潜力,努力提升自己在同类高校中的竞争力。

高校分类评价将会给高等教育带来革命性的变化。首先,高校发展从“一列纵队”变成“多列纵队”,有助于让更多的高校拥有“显示度”,找到“存在感”,克服追求规模发展和综合转型的冲动,强化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二,让高校拥有一面衡量改革和发展成效的“镜子”,为高校提供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评价报告,清晰呈现高校的长板和短板、差距和增值、规模和效益、综合和单项等不同侧面。第三,促使高校逐步形成数据文化、绩效文化和质量文化,不断提升高校管理能力和水平,引导高校与同类型高校开展良性竞争。

好大学不止一个标准,高校分类评价尊重了高校多样性的基本规律。高校分类评价需要持续吸纳评价高校深度参与评价体系的迭代更新,不断完善评价体系的绩效评估、诊断分析和价值发现等功能。多样性也是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最基本特征,只有不同类型的高校都追求卓越、办出特色,高等教育才能为国家现代化提供全面支撑。

(作者:张端鸿,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