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产学研金”合作 推动协同创新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2-07-19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高校科技》杂志

  当今世界,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中国高等教育迫切需要转变创新理念和模式,促进社会各类创新力量的协同创新,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高校在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工作中,需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科研创新优势,大力协同社会各种创新力量和创新资源,构建一批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为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建议将原来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中三个环节的两头,再分别加上政府和金融机构,拓展深化成为“政、产、学、研、金”的协同创新合作平台。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把协同创新提升到关系国家前途的高度进行阐述,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这是对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一种号召,是对高等学校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的一种期待,也开启了我国高等教育由大到强的新征程。

协同创新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必经之路
    在这个伟大的新征程中,教育部从深入贯彻国家教育、科技、人才规划纲要要求的高度出发,大力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实施,制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提出了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创新能力、建设一流大学、提高教育质量、支持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
    当今世界,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迫切需要中国高等教育转变创新理念和模式,促进社会各类创新力量的协同创新,以提高国家整体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
    高校拥有天然的多学科优势、丰富的人才资源以及多功能特性,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必须肩负起协同创新的时代重任。高校的优势学科群,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等建立深度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的有机整体,可以解决诸多环节的国家重大需求和重大科学问题,这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必经之路,也是为国内外诸多协同创新实践所证明的。

构建“政、产、学、研、金”的协同创新合作平台
    高校在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工作中,必须要升华现有的理念和思路,强化“创新”的办学理念,深化“协同”的办学思路,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科研创新优势,大力协同社会各种创新力量和创新资源,构建一批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为一体的协同创新平台,建议将原来的“产、学、研”三环节的两头,分别再加上政府和金融机构,拓展深化成为“政、产、学、研、金”的协同创新合作平台。

政府营造协同创新良好环境
    具体言之,政府应负责营造协同创新良好环境,强化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政策环境,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汇聚,在科技投入、成果奖励、创新平台建设等环节加大扶持力度,同时还应强化考核的促进保障作用。企业居于协同创新的应用主体地位,在提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逐步使企业成为研发投入主体、技术创新主体、创新成果应用主体,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健康发展,进而更好地服务社会。高等院校既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又提供科技创新成果,是协同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坚强后盾。科研院所是重要支撑体,应和高等院校合作,为企业提供能应用的科研成果。金融机构可为协同创新提供投入,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这是协同创新平台的强大支柱。

高校要让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
    如果专就高等院校而言,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但是,我国的高等教育和科技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着理论和实际脱离、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没有根据国家、民生的需要提出问题、组织有效攻关,经常游离于企业和市场之外。至今仍存在这样的现象:一环节是高校大量的科研论文和科技成果束之高阁,另一环节是企业技术匮缺,国家原本有限的科技投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为了改变这种现状,高等院校就应该深入推进协同创新,主动积极与其他有关的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让成果更贴近企业需求,让成果走出实验室,并下大力气着重解决“中试”的薄弱环节。

协同创新应明确各方面责权关系
    在高校传统的管理体制下,科研人员的晋升、待遇一般取决于科研人员的论文数目多少、项目经费如何,科研成果转化则基本列入“忽略不计”的范围,从而导致了高校科研人员重论文重经费、轻推广轻应用的思想倾向。如果说轻推广轻应用的思想倾向还是主观因素的话,改变起来相对容易,那制约成果转化的“中试”薄弱环节,解决起来则有相当的难度。现在,一般的高校实验室远不具备“中试”的场地条件和设备条件,而且大部分的科研项目中也没有“中试”环节的经费支持,对于此类无法直接用于生产的科技成果,以市场经济原则运营的企业一般不会接受。鉴于此,“政、产、学、研、金”协同创新平台亟需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要完善组织模式和运作方式,让“中试”顺利进行。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制订协同创新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科研成果向企业转化的中介机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引导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为“政、产、学、研、金”协同创新平台提供大的平台,依靠法制来保障这种长远的合作利益得到体现。其次,应该明确各方的利益和责任,尤其是明确规定政、产、学、研、金五个环节的利益分配原则,同时兼顾五个环节内部所有参与者的权益,无论五个环节内部参与者的排名先后、贡献大小,均应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则享有一定利益,以充分调动参与者积极性和能动性。第三,产学研之间的协同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高校在强调科研成果的同时,应更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并逐步完善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主导的激励机制,促进高校与企业的有效合作,更好地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为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环节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同高等院校合作,将科研成果尽快地应用到生产过程中,不仅可以通过运用高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益,而且可以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更好地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第四,如果政府的平台建设、产学研的协同工作运转协调、高效,金融机构的参与、支持将是水到渠成。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协同创新工作中,政府起着引领作用,金融机构起着支柱作用,产学研三个环节组成了一个平台,各个环节都能受益。由于这五个环节紧密联系,有机衔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政、产、学、研、金”的每个环节都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的优势,全力推动协同创新工作向着更高层次发展。

(文/刘人怀 教育部科技委管理学部主任 中国工程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