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获四川教育厅核准生效


发布时间:2015-12-15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四川省信息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核准颁布

 

2015年12月14日,我校收到《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1号)》文件,这标志着《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已经依法依规完成制定、核准程序,从即日起生效,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开启了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新篇章。

作为省内首批章程获得核准的高等职业院校,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由于高职院校章程在省内乃至国内没有先例可循,学校极为审慎地推进章程制定工作,从2012年启动学习调研和起草工作,历时三年多,几上几下,力求做到制定程序民主公开。在章程起草过程中,章程起草工作小组广泛开展学习调研,收集了国内外、省内外高校章程资料及研究成果,分门别类进行文献分析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形成相关的调研成果,反复征求了高教管理和法律等方面专家、教职工和学生代表、民主党派人士代表、行业企业代表、校友代表以及校内各单位(部门)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的意见。

章程草案形成后,学校通过召开教代会、座谈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多次公开征求全校意见,其间反复修改论证。2015年,章程草案分别经学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第十五次院务会审议、第七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提交省教育厅。2015 年10月,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对我校章程进行评议论证,提出了修改意见。在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广泛的民主参与和严格的程序要求后,我校章程于11月10日经四川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核准生效的《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分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分“总则”“学校与举办者”“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职工”“学生”“经费、资产与后勤”“合作与交流”“学校标识”“附则”九章,83条,9280字,内容涵盖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核心要素,充分反映成都航院建校五十年来特别是举办高职教育以来的办学历史、文化传统和办学特色,集中体现了坚持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航空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发展目标的根本要求,是高职职业教育先进经验和学校改革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加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核准生效为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提升综合实力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和制度基础。下一步,学校将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章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