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视角下的工匠精神:内涵剖析与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20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高教研究》2017(5):92-97)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时期,以精益求精为特征的工匠精神再次回归大众视野。 为更好地挖掘工匠精神的重要价值,有必要对工匠精神的内涵进行一个全方位、多视角的剖析与解读。从地域上看,东西方工匠精神的内涵虽有不同之处,但也有相通之处;从时空上看,传统与现代交织下的工匠精神内涵有所不同;从领域上看,不能将工匠精神局限于制造业领域,而应从更加多元的视角理解工匠精神内涵;从层次上看,道德层面的工匠精神固然需要,但制度层面的工匠精神更有现实价值;从育人上看,工匠精神的培育离不开学校与企业两大主体的协作配合。

关键词:多维视角;工匠精神;内涵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中国社会对于经济发展速度的关注逐渐趋于理性, 而对于经济发展质量的关注则日趋高涨。 在此背景之下,以精益求精为重要特征的工匠精神再次回归大众视野。工匠精神是一个国家永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其独特价值对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社会而言显得尤为珍贵。

在 2016 年的“两会”召开期间,工匠精神这一概念被历史性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实际上,作为一个富有传统色彩的词汇,工匠精神对大众而言并不陌生,对工匠精神的推崇也是古已有之。然而,对于到底什么是工匠精神这一本质问题,学界并未达成共识,对于工匠精神内涵的剖析与解读尚缺乏系统性与深刻性。鉴于此,笔者试图从地域、时空、领域、层次、育人等多维视角出发,全面剖析与解读工匠精神的内涵,以期还原工匠精神的本来面目,同时彰显工匠精神的时代价值。

一、工匠精神的地域变奏:东方与西方的交响

基于不同的地域视角,东方与西方的工匠精神在内涵上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 但也具有不少相似之处,以及一些共同的发展规律。要厘清上述问题,找到东西方工匠精神的异同,必须把工匠精神还原到特定的历史情境之中。从词源学上分析,在西方文化中,工匠 (artisan)一词的本义源自拉丁语中一种被称为“ars”的体力劳动 ,意为把某种东西 “聚拢 、捏合和进行塑形”(to put together, join, or fit),后来随着劳动形式的逐渐丰富才演变为“技能、技巧、技艺”(art)的意思;而“artisan”作为一门特定的职业和特定的社会阶层 , 即工匠 、手艺人的意思是通过16世纪法语“aitisan”和意大利语“aitigiano”的含义才确定下来的,并于 17 世纪早期开始广泛使用起来。 在东方文化中,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最早产生了工匠这一群体。以中国为代表的工匠文化在东方文化中最为源远流长,也最具有代表性。在中国,工匠又被称为手艺人,主要是指以熟练掌握某一门手工技艺为谋生手段的一类社会群体,如木匠、鞋匠、铁匠、织布匠等。

在西方,工匠精神最早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期,此时的工匠精神被看作是一种“非利唯艺”的纯粹精神。柏拉图认为,工匠从事产品制造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了获取报酬,而是为了追求作品本身的完美与极致。工匠所具有的技艺明显有别于挣钱之术,“医术产生健康,而挣钱之术产生了报酬,其他各行各业莫不如此——每一种技艺尽其本职,使受照管的对象得到利益”。 也就是说,工匠精神的终极目的在于发挥出技艺的最大能量,从而让服务对象获得完美的“用户体验”。对于善的追求也是工匠精神的重要价值理念。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对于一个吹笛手、一个木匠或任何一个匠师,总而言之,对任何一个某种活动或实践的人来说,他们的善或出色就在于那种活动的完善”。 对工匠精神而言,这种善体现在对产品的精雕细琢以及对技艺的精益求精之上。到了中世纪,工匠精神被赋予更多的神学色彩。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言,“基督教从一开始就是手工业者的宗教, 这是它的突出特征”。随着宗教的介入,人们从根本上转变了对劳动的看法,工匠群体的技艺劳动为救赎之路打开了一扇大门。宗教改革的推进以及手工业行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工匠精神的发展。在宗教信仰的支撑之下,工匠群体被赋予了极大的精神力量,工匠意识到上帝为每个人安排了合适的工作,耐心专业地做好本职工作是净化灵魂和精神的修行,也是在完成上帝赋予的世俗任务。与此同时,随着手工业行业标准、工艺流程等内容的确定,工匠群体逐渐养成了以质取胜、至善尽美的制造精神。

在东方,工匠精神最早孕育于我国。对于工匠精神的诠释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周礼·考工记》曾记载:“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烁金以为刃,凝土以为器,作车以行陆,作舟行水,此皆圣人之所作也。”由此可见,多才多艺的能工巧匠被当作“济世圣人”来对待。 在中国文化视域下,工匠精神主要有以下三种内涵。其一,工匠精神意味着“尚巧达善”的工作追求。所谓“尚巧”,就是在制造过程中追求技艺之巧,这是对工匠最基本的职业要求,也是工匠区别于其他职业群体的鲜明特征。《说文解字》曰:“‘工’,巧饰也。”《荀子·荣辱》篇云: “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 士大夫以上至于公侯莫不以仁厚智能尽官职。”所谓“达善”,即是指工匠竭尽全力提升自身的技艺水平,从而达到一种炉火纯青的至善境界。实际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 “与人为善”“止于至善”“众善奉行” 等关乎善的规范准则早就被融入到工匠精神之中。其二,工匠精神意味着“知行合一”的实践理念。所谓“知行合一”即指将所学的知识应用到行动中去,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发现与解决问题,进而获得自身的成长。其三,工匠精神意味着“德艺兼修”的职业信仰。所谓“德艺兼修”,即在力求技艺水平提高的同时,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 从本质上讲,中国古代工匠的实践活动可以称得上是一种道德实践。《左传》记载,“六府三事,谓之九功。 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义而行之,谓之德礼”。其中,正德处于首要地位,规约着工匠的技艺行为。在此指导之下,技艺的长进被赋予更多道德的意味。

通过对东西方工匠精神的梳理,可以发现,尽管东西方工匠精神在具体内涵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核心价值理念上无疑具有相通之处,都追求至善尽美、精益求精的工作境界,倡导工匠应该具有严谨、专注、坚持、一丝不苟、敬业奉献等高尚的道德品质。如果说工匠技艺是工匠群体赖以生存的“筋骨”的话,那么,工匠精神则是工匠群体赖以延续传承的“风骨”。

二、工匠精神的时空变革:传统与现代的交织

从时空变革的视角出发,工匠精神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内涵。在古代,工匠精神通常被认为是工匠群体所具有的精益求精、敬业奉献、一丝不苟等方面的优良品质。在现代,工匠精神则是从业者对产品的设计、制作和生产等整个过程中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的工作状态与理念,不仅是当代社会、国家和行业不可或缺的思想文化、而且是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就业需要而进行职业素养训练和职业能力培养的核心文化。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工匠精神脱胎于传统的工匠精神,但又不拘泥于传统,而是在此基础上融入了更多现代性的元素。透过工匠精神的历史发展进程,我们可以清晰地梳理出工匠精神在传统与现代之间交织的脉络。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工匠精神实际上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随着人类社会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型,工匠精神的发展也大致经历了形成、失落和复兴三个阶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工匠精神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工匠精神的形成离不开手工业的兴起与繁荣。在手工业时期,每个工匠都有自己的专业方向与工艺特长,对自己所制造的产品负有独立责任。这种传统的手工业劳动实际上是一种全过程生产劳动,产品的设计、制造、质检、销售等各个环节往往都由工匠独自完成。如果制造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难以满足消费者的要求,工匠就很难通过手艺谋得生存。因此,对产品的精益求精以及对创新的执着追求是这一时期工匠精神的核心特征。而且,一名工匠终其一生可能就只从事一项事业,所以手艺就是其为自己打造的品牌,“强力而行”的敬业奉献精神也是工匠精神的重要内容。这一时期技艺传授的主要方式是学徒制。师傅在传授技艺经验的同时,往往也会把行业的规矩、从业的原则等传授给徒弟,工匠精神由此得以代代相传。可见,传统工匠精神的形成与手工业的发展密不可分。 这一时期的工匠精神可谓“原汁原味”,它承载着匠人对技艺守护的虔诚信仰,肩负着匠人对技艺传承的沉重使命,更彰显着匠人对技艺经营的职业尊严。在工业革命爆发以后,人类逐渐步入现代社会,传统的手工业生产受到机械化大生产的挑战,工匠精神也一度陷入失落期。尤其是在福特主义流行之后,传统的工匠群体不断减少,不少工匠为了谋生不得不去工厂工作,成为流水线上的一员。 在现代化的生产组织方式下,工人只负责流水线上的某一个环节,对于质量的把关会有专门的质检员负责,所以工人不再参与全生产过程,也就没有义务对产品独立负责。此时,对于产品的制造而言,经验不再如手工业时期那样重要,对于科学与技术的信奉达到高潮。如果说传统的手工艺劳动是一种综合式劳动,那么现代化生产则是一种分析式劳动。综合式劳动中存在大量的创新、创造的要求,而分析式劳动则把创新过程与生产过程进行了分割,劳动者一旦站在生产线边,所有的创新必须冻结。在这一阶段,技艺的传承方式不再是传统的学徒制,学校教育制度逐渐兴起,受到现代化洗礼的技术工人逐渐取代传统的工匠群体。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之下,工匠精神显得有点不堪一击。受此影响,工匠精神不可避免地陷入一场失落之中。

20 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随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到来,工匠精神得以实现复兴。电子计算机技术应用与发展的重大突破,使得生产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传统的流水线生产与泰勒工作制已无法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工业制造的特点也发生重大改变,向着多品种、小批量以及短生产周期方向演进。与此同时,刚性制造模式逐渐为柔性制造模式所取代,从大规模生产向大规模定制的演变成为一股新的潮流,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也日益受到重视。 另外,生产管理方式逐渐由金字塔式的科层制管理向矩阵式的扁平化管理过渡。如部分日本企业采用的“独立制造岛”模式就是典型代表,它要求工人熟悉与掌握整个生产流程,而且具备较高的创新素养与过硬的专业素质。从本质上讲,生产方式浴火重生式的变革对工人越来越高的素质要求与工匠精神所倡导的精雕细琢、精益求精等价值理念是一致的。在技术技能的传承方面,集学校教育制度与传统学徒制优势为一身的现代学徒制逐渐受到青睐。现代学徒制不仅强调对传统工匠精神的历史传承,而且强调将工匠精神理念融入到当代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由此可见,正是在时代的诉求之下,工匠精神才得以走上复兴之路。 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工匠精神似乎逐渐找到了自身的定位。可以预见,工匠精神在人类的现代化征程中将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三、工匠精神的领域变更:单一与多元的交锋

由古至今, 工匠所从事的主要都是生产制造活动,即制造业领域是工匠的主要活动范围。鉴于此,从领域的视角出发,对工匠精神的解读首先要从特定的制造业领域开始。 在制造业领域中,我们可以找到关于工匠精神“最初的规定性”,也就是它的逻辑起点。然而,工匠精神所涉足的领域并不局限于此,我们应从更加多元的视角理解工匠精神的内涵。

从世界范围来看,日本制造、德国制造一直是享誉全球制造业市场的品牌典范。有媒体统计,截至2012年,全球超过200 年历史的企业,日本有3146家,为全球最多,德国有837家,荷兰有222家,法国有196家。追本溯源,可以发现,这些“长寿企业”的秘诀就在于对工匠精神的世代传承。不少日本企业都有浓厚的工匠精神,很多工人甚至终其一生都在同一家企业工作。在他们看来,在企业工作不只是为了谋求生存,而且是为了追求自己的事业,所以他们愿意为了一生的事业而付出全部精力。 因此,日本很多中小型企业数十年如一日地专攻一门技艺,生产一种产品,产品自然会变得日趋精致甚至完美。与日本一样,德国也以工匠精神著称。 在德国人看来,成为一名工匠是莫大的荣誉,因为工匠可以通过自己的技术改变世界,而且工匠所从事的事业与科学家一样神圣。 为了追求技艺本身的完美,德国人甚至可以不计经济成本。 正如有学者总结的那样,近两百年来的德国现代化道路,从外部来看,是一条技术兴国、制造强国的道路;从内部来看,支撑这一道路的是“工匠精神”——对技术工艺宗教般的狂热追求远远超越了对利润的角逐。 事实证明,正因为日本、德国等制造业强国将工匠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其制造的产品才会产生较大的竞争性优势,甚至达到不可替代的地步,从而帮助这些国家在世界制造业市场中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与日本制造、德国制造相比,中国制造则一直是低端制造的代名词。中国制造业过于急功近利,缺乏应有的工匠精神。在竭尽全力追逐经济利益的动机驱使之下,许多企业并未把重点放在产品的研发、设计等环节上,而是尽可能地追求在最短时间内、最小成本下获得最大的利润。受此影响,中国制造业一直处于世界制造业生产链条中的低端位置。 而且,在制造业生产中,中国人奉行一种“差不多”精神,这也导致中国制造无法在高端制造业市场立足。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欧美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演变为一种新的趋势,世界制造业市场已经开始出现回流迹象。 与此同时,随着越南、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制造业的崛起,以及中国劳动力市场人力成本的提升,中国制造业的人力资源优势已经越来越小。在此背景之下,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已经不可避免。为此,中国推出了“中国制造 2025 战略”,并提出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制造端与消费端的端对端对接。这一战略成功实施的关键仍然在于工匠精神的回归,只有从根本上将工匠精神贯穿于制造业生产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实际上,不仅制造业领域需要工匠精神,其他领域也同样需要工匠精神,甚至整个中国社会都需要工匠精神。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中国社会似乎跑得太快了,以至于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也丢掉了古已有之的工匠精神。在短短30多年中,我们从曾经的供应短缺到现在的产能过剩,从曾经的没有一家500强企业到现在有100多家, 发展速度如此之快,以至于被称为“中国奇迹”。在速度为王的理念指导之下,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显得过于浮躁。如今,我国已经悄然步入“互联网+”时代,不少地区甚至兴起一股“机器换人”的浪潮,这并不意味着工匠精神已经不再重要。相反,在这个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尽管很多工作岗位有可能为机器所替代,但是工匠身上所具有的追求极致、精益求精的精神品格却是无法替代的。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成功证明,科技愈是发达,愈需要工匠精神。由于所处工作岗位的不同,不可能每个人都成为工匠,但是工匠所具有的精神品格却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踏实做事、认真做人应该成为每个人的人生守则。因此,我们不能将工匠精神单一地理解为制造业领域所特有的,而应该从更加多元的角度去理解工匠精神。诚然,以工匠精神助力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是我们的重要目的。然而,发挥工匠精神“普惠众生”的作用,以工匠精神推动整个中国社会的转型升级才是其最终目的。

四、工匠精神的层次变迁:务虚与求实的交讼

如果从层次上划分,工匠精神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种是道德层面的工匠精神,另一种则是制度层面的工匠精神。与一味的追求虚无缥缈的“形而上”的工匠精神相比,也许当前社会需要的更多的是脚踏实地的“形而下”的工匠精神。虽然在道德层面对工匠精神进行宣传是必要的,但是在制度层面,只有真正使工匠精神“落地”,才能发挥出工匠精神的作用,工匠精神也才能更加具有现实意义。

工匠高超的技术技能离不开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了更好地弘扬工匠精神,全国不少地方都掀起了“劳动光荣、工匠自豪”之类的工匠精神学习活动。似乎只要宣传到位了, 就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做一名工匠,工匠的社会地位也会随之提高。 事实上,仅仅依靠道德感化与口号宣传来培育工匠精神, 形式大于实际,这种工匠精神充其量只能算作“伪工匠精神”。

与将工匠精神道德化相比,将工匠精神制度化则显得更有价值,因为制度为工匠精神的实施提供了根本上的保障,制度也使得工匠精神在现实层面更有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在制度的保障之下,工匠精神不再为道德所绑架,工匠也只是在制度的规约下自觉履行作为一名工匠的义务。像日本、德国等这种工匠国家,与其说有工匠精神,倒不如说有工匠习惯,而工匠习惯的形成有赖于一套高品质、高标准的工匠制度,包括规范操作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奖励惩罚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因此,我们首先要学习的是日本、德国等国家的工匠制度,通过工匠制度逐渐养成良好的工匠习惯,最终升华为高尚的工匠精神。

为更好地培育工匠精神,必须建立与工匠精神配套的工匠制度。如果每个工匠都能被合理的制度所激励,都能被公正的法律所保护,又何愁没有工匠精神。这种工匠制度应该能够使付出辛勤劳动的工匠过上体面的生活,让有工匠精神的劳动者活得更加有尊严。首先,要给予工匠群体教育层面的制度保障。对于工匠精神的养成而言,教育仍然是重要的手段,必须改革传统的教育方式,改革现有的招生考试制度,降低过高的入学门槛,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上升的通道,满足工匠群体的终身学习要求。其次,要给予工匠群体经济层面的制度保障。对一般工匠而言,如果辛勤的劳动不能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或者改善原有的生活条件,很难有足够的动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因此,必须提高工匠群体的整体收入水平,并建立起对工匠群体的奖励机制。再次,要给予工匠群体安全层面的制度保障。 只有解决了工匠群体的后顾之忧,保护其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工匠群体在工作中才会更有积极性与创造性。为此,可以为工匠营造宽容的文化环境,建立让工匠专心于技术的组织,并建立有效的创新补偿机制。

五、工匠精神的人才变现:学校与企业的交替

从育人的视角来看,真正培养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工匠精神的劳动者,需要发挥学校与企业的协调配合作用。尤其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探索构建有效的“校企交替、共育工匠”机制。需要强调的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大批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在工匠培育的过程中,职业学校自然是责无旁贷,理应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

实际上,为了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已经进行了多年。但是,从育人效果来看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校企合作的深度不够,校企合作的形式比较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在我国,校企合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出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作用。 在大多数情况下,校企合作多是职业学校主动迎合企业,而较少有企业主动要求参与校企合作过程中来。而且,许多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将获取廉价劳动力作为校企合作的主要目的,只是将实习学生当作是盈利的工具,根本没有耐心对实习学生进行细致的指导,也不关心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涯发展。在这种浮躁的企业环境之下,以校企合作培养工匠精神也就失去了基本的前提保障。与西方不少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校企合作的深度明显不够,形式主义现象比较严重。以德国为例,在职业教育“双元制”的保障之下,企业与学校都是重要的校企合作参与主体,而且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具有很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参与“双元制”的学生而言,职业学校与企业都是重要的培养场所。在一周的时间里,学生一般至少有三天时间在企业实习,而另外两天时间在学校学习。在此期间,如果学校或企业任何一方发现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都会不厌其烦地修改与调整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事实上,德国人已经将工匠精神融入到整个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去,学生在潜移默化之中就能养成良好的工匠习惯,即使在毕业之后,也能将工匠精神贯穿到一生的事业中去。反观我国,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的现象比较严重,校企合作对于人才培养所发挥的作用着实有限。我国校企合作采用的最普遍的方式是“学年分段”,即学生前两年在职业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和接受基本的实训,最后一年到企业顶岗实习。这种合作方式的弊端是校企合作实际上成为一种学校与企业的“机械更替式”培养,而不是“灵活交替式”培养,校企合作方案也无法得到实时的监控与调整。由于缺乏实质上的“校企交替、共育工匠”机制,在没有真正完善而有效的校企合作保障之下,工匠精神的培育只能是一种奢谈。

在当前阶段,为了培养出具有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必须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的力度,尝试构建校企合作共同体,明确职业学校和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各自的权责,丰富校企合作的形式,进而形成“校企交替、共育工匠”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工匠精神的培养不是一种口号,而是一件要求我们踏踏实实去耕耘的事业。在工匠精神如浪潮般向我们袭来之时,无论是职业学校,还是企业,切不可一哄而上。如果职业学校和企业自身都不具备工匠精神,又何谈将工匠精神的培养贯穿到整个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去?在校企合作共育技术技能人才的过程之中,首先要明确的是校企双方各自扮演的角色。对我国而言,为了深化校企合作的力度,关键在于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这就要求企业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付出更多的精力与耐心,真正承担起企业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除此之外,职业学校与企业应该努力丰富校企合作的形式,探索“校企交替、共育工匠”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从而改变“机械更替式”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式,形成“灵活交替式”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显然,与我国传统的校企合作相比,“灵活交替式”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式更有优势,当然,也需要职业学校与企业付出更多的努力以及耐心。在这一过程中,职业学校与企业要对整个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如若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及时的沟通。毋庸置疑,这种“灵活交替式”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式将耗费职业学校与企业更多的精力,但工匠精神的真谛不正在于此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倘若职业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也能具有工匠精神,又何愁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培育?

(作者:庄西真,系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