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函〔2026〕2号
发布时间:2026-10-10 信息来源: 教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强化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帮助大学生增强职业规划意识,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定于2026年10月至2027年4月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
三、组织机构
(一)大赛由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全国总决赛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承办。
(二)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执行主任。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等工作。
(四)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行为予以处理。
(五)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可参照成立相应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评审、推荐和纪律监督等工作。
四、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其中,成长赛道设高教组和职教组,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和职教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专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专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获得录取资格的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全国总决赛期间将举办校企供需对接、校赛育人成果展、以创促就等系列活动。各地各高校参照总决赛系列同期活动,围绕主体赛事精心设计并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同期活动;鼓励用好大赛资源,面向中学生开展职业启蒙活动(赛事)。
五、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赛、省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
(一)校赛、省赛由各地各高校参照成长、就业赛道方案和《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省赛工作规范》(详见附件3)组织实施,自主确定参赛名额、分组设置、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地完成省赛选拔后,择优推荐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保持合适比例)。
(二)全国总决赛参赛选手约800人,其中成长赛道约450人,就业赛道约350人,结合参赛选手专业背景、目标职业及所属行业等划分赛场。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各组别每所高校入围选手不超过1人。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高等教育规模、校赛省赛组织成效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选手参赛名额。
全国总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及地方优秀组织奖、校赛育人奖等奖项。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6年10月—2027年1月)。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各高校根据省赛安排决定,不得晚于2027年1月31日。
(二)校赛省赛(2026年10月—2027年3月上旬)。各地各高校按要求设省级、校级管理员,使用大赛组委会分配的账号登录大赛平台进行赛事管理和信息查看。各地须在2027年3月15日前完成省赛。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三)全国总决赛(2027年4月)。参加总决赛的选手通过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选手晋级总决赛后,指导教师、目标职业、目标行业等信息不得修改。总决赛现场比赛及同期活动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原创,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密内容应进行脱密处理。
(三)各地各高校须认真做好参赛审查工作,主要包括选手资格、指导教师实质参与情况、参赛材料内容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将大赛与各类生涯教育、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积极举办院系、班级比赛,通过单独分组等方式吸引更多低年级学生参赛。各地各分行业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要推荐专家、发动用人单位参与大赛,汇集更多实习和就业岗位资源,助力更多毕业生在参赛过程中实现尽早就业。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办好校赛省赛,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要完善校赛组织和激励机制,让校赛指导服务惠及更多学生,以适当方式表彰校赛育人成效突出的高校。坚持公益办赛、公平办赛、开放办赛、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安全办赛。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
(三)广泛宣传。各地各高校要主动联系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经验。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办赛经验、推出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做法,推动校赛省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要用好大赛成果,加强赛后跟踪研究,将大赛涌现出的朋辈教育典型人物和事迹纳入教学案例资源库,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和育人价值。各地在省赛结束后按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报送总结材料。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大赛组委会根据需要组织赛事说明会或相关工作培训,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上述活动。
(二)大赛组委会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 王宇彬
联系电话:010-66096042
电子邮箱:xsszdc@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编:100816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邹军
联系电话:010-68358581
电子邮箱:qgzgs@chsi.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
邮编:100044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 陈卓
联系电话:023-60393900
电子邮箱:xsc@cqedu.cn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北滨一路369号
邮编:400020
附件:1.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教 育 部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