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第七届主席团成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浏览量:

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力量,发挥更多优秀院校在校联会工作中的作用,依据《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第七届主席团单位增补及退出规定》,现决定开展第七届主席团成员单位增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资格

申请增补为第七届主席团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为校联会成员单位;

3.第七届主席团成立(2024年4月)以来,承办过校联会会议、活动或提供过相应工作支持的单位;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国家或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职业本科学校;曾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或“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奖”。

二、增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成员单位向校联会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

2.秘书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要求的候选单位提交主席团会议审议;

3.主席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增补名单在校联会官网公布。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四、材料报送

请将《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第七届主席团单位增补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寄至校联会秘书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xlh2003@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主席团增补申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891951,15867304061

邮寄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联盟大厦1105室(邮编315800)

附件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第七届主席团单位增补申报表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