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透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偏好


发布时间:2025-09-02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25年9月2日05版

校企合作是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的核心路径。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对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持续优化人力资源供给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新机制研究”课题组对我国部分高职院校领导、二级教学单位和校企合作相关部门负责人共1207人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对象、内容等的偏好。

高职院校与哪些企业合作育人

调查显示,在5种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高职院校与民营企业的合作排第一,占比87%;与地方国企的合作排第二,占比72%;与中央国企、集体企业、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的合作较少,占比分别为39%、36%和15%。在4种不同规模企业中,高职院校与中型企业合作排第一,占比86%;之后依次为大型企业、小微型企业、特大型企业,占比分别为76%、67%和65%。在3种不同行业企业中,高职院校与服务类企业的合作排第一,占比77%;其次是制造类企业,占比71%;与科技类企业的合作最少,占比60%。

数据显示,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育人实践集中表现出两个鲜明特点:一是合作企业的选择呈现“本土主导、中型优先、服务类集中”的特点。合作对象主要集中在本土市场主体,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是宝贵的学习资源但参与度极低。中型企业是校企合作主力军,而小微企业则呈现“数量优势与参与劣势”倒挂现象。传统领域合作基础扎实,科技领域合作存在短板,而科技类企业在技术前沿性、创新导向性和人才培养前瞻性上优势明显,这是职业院校高水平校企合作有待拓展的领域。二是合作成本壁垒与需求匹配是影响合作对象选择的主要因素。民营企业市场灵活度高,中型企业决策链短、需求落地快,服务类和制造类企业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匹配度高,在校企合作中的参与度更高,说明“合作成本低、需求契合度高”是当前校企合作对象选择的核心驱动因素。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的技术与管理标准同本土企业存在差异,合作门槛高;特大型企业组织层级复杂,合作流程长;科技类企业对技能精度、创新能力要求高,在校企合作中的参与度明显偏低,说明“合作壁垒高、供需不匹配”是当前校企合作对象选择的主要阻碍因素。

哪些校企合作类型更受青睐

本次问卷调查将校企合作育人类型设计为5种:专业共建、课程和教材共建、基地和平台共建、授课和学生指导、师生学习和锻炼机会提供。其中,授课和学生指导排第一,专业共建排名最后。

具体细分发现:在专业共建中,共建订单班、冠名班或联合招生排第一,占比83%;其次是共建产业学院、共建现代学徒制,占比分别为79%和72%;与企业合作共建校企混合所有制试点班排名最后,占比30%。在课程和教材共建方面,高职院校更多选择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占比82%;其次是共同开发课程与合作编写教材,占比分别为76%和71%。在基地和平台共建中,普遍采取的方式是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占比81%;共建产学研基地、共建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占比77%和75%,与企业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基地及研发中心、工作室等平台排名最后,占比均为59%。在授课和学生指导中,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践排第一,占比84%;聘用企业人员为兼职教师排第二,占比79%;邀请企业人员授课也是较为普遍的模式,占比78%;近年来,由于职业本科教育的快速发展,企业与学校育人合作的内容与层级也在不断提升,63%的高职院校有企业导师参与学生论文指导和答辩。在师生学习和锻炼机会提供中,教师去企业交流学习最集中,占比80%;其次是教师去企业挂职锻炼,占比72%;学生常驻企业学习排第三,占比63%;企业为学生提供课题或项目排名最后,占比52%。此外,在科研类合作方面,与企业有科研合作的高职院校占比93%,主要形式是承接企业委托的横向课题、与企业共同申报国家或省级课题,占比分别为98%和87%。

如何破除校企深层次合作壁垒

从以上调研数据可以看到,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三个突出且普遍的问题:一是合作“表层化”,深层次合作面临制度性瓶颈。合作类型、内容占比高的主要集中在低门槛领域,如共同指导学生实习实践等单点式、短期化合作。涉及制度创新的混合所有制试点、产权共享的研发平台共建等深层次合作占比较低。二是重“实践技能”轻“创新能力”培养。实践技能导向的合作占主导,包括实习实训基地共建等,主要聚焦技能训练,契合职业教育就业导向。面向创新能力培养的合作明显不足,学生课题和项目的提供、竞赛体系共建等创新能力培养的合作排名靠后,科研合作以企业单向委托为主,协同创新占比较低,校企合作对创新链的参与度仍不足。三是企业辅助被动,深度参与机制仍不完善。学校主导校企合作现象突出,企业多是配合学校需求的资源提供者,而非决策参与者。混合所有制试点等占比低,说明企业的主体地位、管理话语权等尚存制度性制约,亟须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以激励企业深度参与合作育人。

为此笔者建议,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一要强化制度创新与分类激励,破除深层合作壁垒。如出台指导性文件,消除企业回报顾虑;创新政策工具,通过税收减免、专项补贴、认证评价等,激励科技类、外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发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平台功能,“打包”零散需求,降低小微企业的合作成本。二要推动合作向“创新链”延伸,构建创新能力培养新生态。如引导校企合作从传统的技能实训向“创新链”延伸,鼓励企业将技术专利、真实研发项目、行业竞赛课题转化为教学资源;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成效纳入合作评价核心指标。三要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效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参与动力。如改变学校单方主导模式,在专业规划、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赋予企业更多话语权;探索建立产权互持、收益分成、人才优先输送的深度捆绑机制,探索利用风险补偿政策降低企业参与的成本风险,从根本上激发企业参与热情,推动校企合作从短期项目走向产教深度融合。

(作者:胡海青,系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新机制研究”[VJA23000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