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示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6 浏览量:
教职成司函〔201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关于在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举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示会”的要求,我们将组织各地、各示范(骨干)高职建设学校展示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成果,与教育战线、产业界、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国际人士开展广泛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展示职教风采,培养阳光青年,构筑人人皆可成才之路。
      二、会议内容
      1.成果展示:全国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进展图文展,示范高职建设成果资料展,“未来课堂”、教学“资源云”体验展,高职在校学生优秀成果展,优秀高职毕业生形象展等;
      2.专题会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专题研讨,汽车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信息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数字校园与学习平台建设等专题论坛;
      3.主题活动:组织高等学校学生记者团采访报道,通过学生视角宣传职业教育。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主办,委托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中国青年报社联合承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天津职业大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协作委员会、全国职业院校宣传部长联席会议联合协办,思科系统(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上直播。会议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会议具体安排由承办、协办单位另行发布。
      四、与会代表
      全国职业院校院(校)长、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宣传部门负责人、招生就业负责人,以及所有关心、关注并希望了解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行业企业界人士、新闻工作者、学生及家长等社会各界。
      五、会议时间与地点
      1.会议时间:6月25-27日(暂定)。
      2.会议地点: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组织省域内职业院校积极参会,督促示范(骨干)高职建设学校按要求参与筹备工作,并于5月3日前将你省(区、市)省级示范高职建设学校名单及立项时间、专项建设经费预算控制数报我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联系人:杨 诚    王学东
 话:010-66096232   传真:010-66096232
 箱:sfgz@moe.edu.cn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