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企合作成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0-12-31
一、征集内容
学校与企业在订单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合作成果。
二、有关说明
1.合作成果要有影响力与实际效果分析。通过合作切实发挥企业的需求导向作用,推动院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
2.报送材料要求图文并茂,图片要精选,能真正体现要说的案例,与案例紧紧相扣。
3.报送材料形式为doc文档或展板。格式要求:
(1)doc文档:A4纸张,宋体、五号,行间距固定值20磅,字数不限。
(2)展板:大16开,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4.成果案例请在2011年3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邮件主题为:校企合作成果(学校名称),并请在邮件内注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学东
联系电话:15030906806
邮箱:wangxd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