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23年6月30日02版

最近,教育部启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创建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努力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在全国各地纷纷建立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现实下,如何从建立成功到建设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坚持系统观念。

面对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必须转变观念。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不是要素的简单聚合,而是系统内各部分的全面联系、深度联动。产教融合推了很多年,也难了很多年,关键在于产业与教育内部各要素间的关系未能有效建立。过去,也有不少地方进行过职教园区、高职园区等方面的尝试,起到一定效果,但园区内部要素的化学反应整体上并不强烈。因此,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不能再用传统思维,而要用系统观念去思考。

在系统认知下,再来对各要素进行组织,就可以更清晰地把握联合体建设的入手点和着力点。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需要各方形成合力。目前,教育部已对联合体组织的一般形式有了规定。例如,联合体需要成立理事会(董事会),并明确章程、运营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及评价体系、绩效考核体系、运营质量保障体系等,实行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其中,实现难度最大的是产权明晰。实践中,政、校、企在产教融合方面的成本分担、利益归属一直没有明确。不同行业企业成本收益差异非常大,需要在一个行业内部大致形成分担共享规范。因此,在各地的具体操作中,各方在联合体中的权责亟待进一步明确。联合体内的产业园、牵头企业与院校及其他参与方,在行政隶属、组织目标、成本分担、收益分配、工作方式等方面,都有待明晰并协调一致。

作为一个系统,联合体内部的企业与院校是核心部件,其相互作用关系在系统内部有一定的特殊性,高于其他因素间的关系。参照国际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历史和经验,企业和院校的合作必须是全方位的,不能停留在信息平台的对接上。企业“以产助教”的行为应当贯穿企业设计、生产、管理、运营各要素相互作用的全过程,把企业的人才需求全面导引到院校教育教学中,同时加大投入,支持院校人才培养。“以产助教”是为了“以教促产”。对院校来说,应全面吸收企业生产管理技术与经验,在学生、教师、管理、课程、教材、教法各要素的复合作用中与产业需求建立联系。两方的这种联系不只体现在孤立的某个点(如实习实训),也不只体现于孤立的某个工具(如教材课程),同样也不能只是头部企业与部分院校、部分专业之间的联系,而要兼顾产业链的不同环节,让大、中、小不同规模的企业都能参与到联合体中,都对联合体作出贡献,都从联合体中受益,从而在联合体内部形成全面系统的网状甚至三维联系。

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系统不仅被看作组织机制的整体,还应被看作时间和空间的整体。联合体建设中,应重视当地产业与职业教育历史和资源的客观分析。市域限定了联合体的区域范围,也就限定了产业与职业教育的可支配资源,主办方不得不考虑当地有何种体量的产业,又有多少特色院校。盘点区域内产教资源存量尚不算困难,难的是对时间变量的判断。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必须考虑宏观经济周期与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影响,重视未来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目标的客观性,加强科学规划,让联合体系统获得持续生长的动力。做到这一点,仅靠市域内的力量恐怕不够,还需要调动产业、行业、经济与教育等多方研究力量,把市域产教发展放在与相邻市域、省域甚至全国产教系统的动态关系中统筹设计,这样才有可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避免一叶障目。

市域产教联合体为产教融合从量变到质变打开了政策之窗,但并非仅凭形式上的安排便能一蹴而就。从政策转化为现实问题的真正解决,必须在联合体建设中综合考量组织、时间和空间的系统关系,避免落入可能出现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简单思维,要更加重视成本分担、受益可能、功能与机制设计,最终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政策红利释放得更充分、更有效。

(作者:张浩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