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院校 “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的通知

苏教职函〔2022〕34号


发布时间:2022-08-31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江苏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16号),决定组织开展我省职业院校“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引导职业院校学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德技并修、五育并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文化素养培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技能培养有机融合,引领职教学子不断增强文化自信,成长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传播者和继承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诵经典 传文化 铸匠心 喜迎二十大——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主要包含中华经典诵唱写讲活动、“学非遗、传非遗、展非遗”活动、艺术设计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特色校园文化创建活动等系列活动(详见附件1)。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搭建展示展演、观摩交流等平台,健全活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活动,培育打造文化精品。各校要加强领导,不断创新内容、形式和载体,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作,推出一批传承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的作品。各地各校在组织开展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创造性开展活动。

(二)打造特色品牌。各地各校要注重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努力提高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各地各校要组织专家严格审核把关,精选一批效果好、有特色、可推广的作品,在相关学校网站、各类融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作品报送

(一)报送数量

1.非遗技艺技能作品、艺术设计作品。各高职院校每项报送不超过2件;各设区市每项报送不超过3件。

2.校园文化创建典型案例。各高职院校报送1个;各设区市报送不超过2个。

(二)内容要求

1.非遗技艺技能作品报送传统美术类,主要包括雕刻、印染、编织、刺绣、剪纸、年画、麦秆剪贴、泥塑、面塑、灯彩、挑花等。

2.艺术设计作品报送主要包括视觉平面类: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招贴海报设计、插图设计、包装设计;三维立体类: 工艺美术品设计、工业设计(含产品造型设计)、服装服饰设计、交互设计、动画设计、室内设计、软装设计、雕塑设计、环境设计(含室内、公共场所、展示设计)。同一投稿人可同时提交视觉平面类和三维立体类作品。

3.非遗技艺技能类和艺术设计类需提交作品图片及作品制作视频。作品图片需有表现完整的效果展示,从不同角度拍摄作品,编辑成一张图片。作品制作视频时长不限,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需配以作品介绍文本,文本内容主要包含设计理念、设计定位、创意创新点、制作过程、制作工艺、所用材质、目标群体、使用场景及模式等。可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剪辑版视频,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作品图片和制作视频均以“学校名称+项目名称+作品名称”命名。

4.校园文化创建典型案例为文本形式,以“学校名称+案例名称”命名。

各地各校要对所有报送作品严把政治关、导向关、质量关。作品须是原创且不得一稿多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后果自负。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并以适当形式进行推广。

(三)报送方式

请各地各校于2022年11月1日前,填写附件2-6,加盖公章后,将所有文本材料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文档)、图片(JPG格式,A3尺寸、300DPI、CMYK色彩模式)、视频资料(MP4格式)拷贝至存储介质,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联系人:胥科伟;电话:025-83335583。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6楼608室。

附件:1.技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内容.doc

   2.职业院校非遗技艺技能展示报名表.doc

   3.职业院校非遗技艺技能展示作品汇总表.doc

   4.职业院校艺术设计作品展示报名表.doc

   5.职业院校艺术设计作品展示汇总表.doc

   6.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创建活动典型案例汇总表.doc

  省教育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