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22〕337号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提高我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理论和技能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养培训工作由各省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承担,采取“理论学习+专业技能实操”模式。培养培训内容包含职业院校部分专业基本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实操。

  三、培训时间

  培养培训总时长不少于45天,其中,理论教学不少于15天,实践教学不少于30天,合计课时不少于360学时。

  各专业培训报到时间见附件1、附件3,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因素需调整报到和培训时间,由各基地向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项目办”)报备并及时通知参训教师。

  四、培训名额

  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高职)》(见附件1)安排,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规划推荐教师参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名额分配表(中职)》(见附件2)的安排,严格按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本地、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分配本地培训名额时,要尽量向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倾斜。

  五、工作程序

  (一)报送培训方案,发布编班计划(6月22日之前完成)。各基地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提交省项目办审核备案,并按照项目办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备案通过后及时发布编班计划和开班通知,认真组织实施。

  (二)选派参训人选,组织学员报名(6月27日之前完成)。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审核参训对象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参训人选后,将《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PDF版和word版电子稿报送省项目办电子邮箱,同时组织学员进行网上报名。各高职及省属中职院校参训人选名单经校方审核后直接报送至省项目办;地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参训人选名单经各地教育局审核后,由各地教育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项目办。

  (三)审核报名信息,分配名额计划(6月29日之前完成)。参训学员登录河南省“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http://ssrz.ghlearning.com/),选择培训项目,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参考网页右侧《操作手册》),个人所有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省项目办审核确定参训学员后,各培训基地应及时通知学员参训。对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员,由申报单位开班前一周向省项目办出具情况说明,调整参训人选。

  六、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校、高等职业学校、项目承担基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2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一)规范经费使用。各基地所在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谁承担、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培训经费(含师资费、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基地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培训管理。各项目承担基地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所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维护参训学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立足本地、本校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依据分配名额积极选派符合条件、专业对口、能够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参加培养培训。 参训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允许重复参加同一专业培训项目,基地所在学校的参训教师人数不得超本基地计划总人数的5%。培训结束后,各基地对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学员,颁发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培训证书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重要依据。

  (三)灵活调整培训方式。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各基地要制定疫情防控培训预案,灵活调整培训时间和方式。理论教学部分线下实施条件不允许的,可适当安排线上教学,线上教学不得超过理论教学的50%。理论、实践教学可根据实际情况交叉进行,确保培养培训工作顺利完成。培训方案如调整需提前报省项目办报备后实施。

  (四)加强考核评价。培训期间,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各基地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将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绩效以及学员报到率、结业率、学习过程、学习成效、培训满意度、考核优秀率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培训基地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各基地要在培训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省项目办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材料。

  省教育厅联系人:庞 曼 电话:0371-69691788

  省项目办联系人:张 蕊 电话:0371-63851565 邮箱sspypx@163.com(报名事宜请电话咨询省项目办)


  附件:1.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培训计划表(高职)

  2.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名额分配表(中职)

  3.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各项目报到时间及地点(中职)

  4.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报名人员汇总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