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预通知

赛执委函〔2021〕8号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大赛对职业教育的“树旗、导航、定标、催化”作用,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打造成世界水平的赛事。经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授权,发布2021年大赛相关事宜的预通知,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最终以正式公布的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为准。

主要内容如下:
  (一) 比赛时间
   2021年5月至6月。
  (二) 拟设赛项
   102项,后附赛项。
  (三) 组队方式
   个人赛项每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人,团体赛项每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队。团体赛不跨校组队。计划单列市不单独组队。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代章)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预通知.pdf

附件: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