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浙江发布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浙江省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要健全中职—高职—本科—专业学位硕士等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到2025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重达到50%以上,全省建成省级高水平高职院校15所、高水平专业群30个,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50所、高水平专业150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20所,全国一流技师学院10所,全省职业教育综合实力继续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为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方案》明确,要加强与产业行业对接,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职业能力标准对接,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加强与生产过程对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与工作岗位对接,分类建设实训基地;加强与行业企业对接,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

为此,省发展改革、经信、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定期发布产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引导职业院校对接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淘汰不符合产业发展需要、重复率较高、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形成有衔接、有层次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职能部门将聚焦省重点产业发展态势,组织开发一批与职业能力标准相对接、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支持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学新模式。借鉴“双元制”等模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同时,支持行业企业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围绕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每条产业链遴选认定3—5家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同步纳入实习实训内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3%安排专业对口岗位接纳学生实习。鼓励校企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职业院校师资培养与企业技术创新互利共赢。鼓励职业院校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社会能工巧匠等兼职任教,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聘任为产业教授。

《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健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深入推进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长学制、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率先推动高水平专业群开展本科职业教育专业试点,在部分中职学校高水平专业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完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通机制,学生可以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之间转学、升学。鼓励职业院校联合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建设100个以上省级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基地(体验中心),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深化主体多元的办学体制改革,我省还将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依法举办职业院校,鼓励支持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支持行业企业、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以资本、技术、管理、设备或其他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遴选10所左右省级混合所有制产业特色学院,培育20家左右省级职业教育集团,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实体化运作。

而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方案》中也有不少举措。例如,保障资金投入,确保确保公办高职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专科层次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每学年不低于1.2万元,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逐步达到普通高中的2倍以上;创新督导评价机制,建立以产教融合、技能水平、就业质量、服务贡献等为核心指标,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质量评价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制定《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逐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并将职业院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纳入新时代工匠、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政策体系范畴,加大奖励力度。

(记者 纪驭亚 通讯员 方柔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