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科院文传学院教育扶贫送法下乡 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0-09-30 浏览量: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党总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为契机,依托学院法律专业优势,组织法律专业教师积极助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和党员干部依法治理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9月26日,法学博士康丹,珠海知名律师王小午,金湾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广科院文传学院学工部部长蓝飞鹏,文传学院大学生普法协会团支部钟华舒、张家雪同学组成的《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学校对口扶贫单位---广东省梅州市大梧村,为该村党员干部举办了一场专题培训与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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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讲人康丹博士以典型民事案例和问题导向的方式展开话题,一改以往“我讲你听”惯势的单向普法教育形式,列举了乡村邻里之间司空见惯又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诸如:“借钱索还,遇老赖怎么办?”“自己孩子因邻居的家狗逐鸡飞而被啄伤,双方家庭争执己方‘无过错’,而孩子的治伤医药费怎么办?”“劝人喝酒,致人酒精中毒而亡,哪些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为制止偷瓜人的侵权行为,而致其重伤或死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等等日常生活案例,引导村党员干部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在互动讨论中康丹博士以辨析纠错的方式,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逐步诠释《民法典》的立法要义、《民法典》出台的历史背景和法律条文适用等相关内容。在普法教育宣讲过程中,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资深”律师王小午还就村民提出的:宅基地“相邻权”处置、“第三方无过错责任的财产补偿”“村民权益的处理”“人和物损害赔偿”等司法实务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理解和以往参加庭审辩护的经验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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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讲授与互动讨论”相结合的宣讲办法,形式新颖、内容鲜活,乡村党员干部参与度高、发言踊跃、场面热烈、气氛融洽,极大地激发了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村支书温展锋十分感慨地说:“这种用案例结合民法条文分析理解的宣传教育方法非常接地气,非常通俗易懂,非常实用!”学校驻村干部莫振林也说:“借国家《民法典》颁布之际,学校发挥文传学院学科专业的优势,通过教育扶贫送法下乡,助力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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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结束后,宣讲团成员向参与学习的党员干部赠送了《民法典》单行本、还向村党支部赠送了《民法典释义与案例评注丛书》和《新编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等一批书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党总支结合学校对口扶贫点较好地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要求,这次活动得到了村党员干部的一致认可。

  

   (撰稿:蓝飞鹏、钟华舒、张家雪;通讯员:广科院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