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弱有所扶”政策 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


发布时间:2017-10-23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21日第01版

作者系党的十九大代表、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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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心声   

  十九大报告强调,“弱有所扶”,“推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人生出彩”,“关心残疾人”。这是党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体现,是进入新时代之后从教育维度有效解决社会发展主要矛盾的动员令。

    在大会堂听着习近平总书记铿锵有力又很有温度的话语,我不禁想到,我能够从一个坐在轮椅上的残疾女孩成长为一名光荣的党员教师,有幸成为全国党代表,正要归功于母校南京师范大学“弱有所扶”的创新教育实践。

    1998年至2004年,南京师范大学招收我攻读硕士、博士,在省内乃至全国均属破冰之举,因为没有先例可循。当年,南师大从我的导师到校领导,从所在学院到各相关部门,凭着对学生的爱和敢于创新、勇于改革的教育情怀,去探索、优化和开拓。母校于2004年将我培养成“全国第一位坐在轮椅上的女博士”,翻开了我国特殊高等教育新的一页,这次扶助残疾学生的高等教育实验终告完成,结成正果。

    随着党率领全国人民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可以预见:全国教育系统会认真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落实“弱有所扶”等重要民生政策和推动教育公平等教育政策,会有更多数量、更多类型学业合格的残疾青年进入普通高校,接受融合教育。残疾学生是学校教育中主要弱势群体之一,甚至可以说是弱势中的弱势,也是“十三五”期间教育成果从普惠大多数到惠及“每一个孩子”这一历史性飞跃关涉的重要对象。

    由于残疾学生自身情况的特殊性及其面临困难的差异性,学校特别需要系统地上下贯通,建立学院、部门等多个环节帮扶残疾学生的绿色通道。基于少数学校费了很多心力积累的经验,可以出台相应的规范性做法,免得每所学校都从头摸索,也有助于提高教育管理和育人的效能、扶助残疾学生的效果,保障学业合格的残疾青年不但能进得了高校的门,而且能读得好书、出得了彩。

    我国的特殊高等教育起步较晚,虽对于残疾学生的“弱有所扶”也有一些宝贵的探索,但距离全覆盖尚有时日,总体上需要机制创新。基于人文关怀实践探索得出的具有科学性和可复制性经验,相信在“十三五”期间会将其制度化,逐渐形成完整的制度关怀链条。就像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人均经费是按健全学生的一定系数进行教育公共财政拨付,用来为各类残疾学生提供有效接受教育所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特殊高等教育也需要仔细研究残疾学生在校住宿、在无障碍楼层进行学习等特有问题,有针对性地系统总结,形成制度化规定以及标准化基本做法,使对残疾青年的高等教育扶持不仅限于宝贵个案,而且要减少区域之间或校际差异性,减少“弱有所扶”因人存废、因校存废的现象,减少偶然性,增强制度保障。

    为了配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相信教育方面的法规在“十三五”期间会继续细化,以便落实落地落小,进一步提升育人质量和教育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可以预见性地回应推进教育公平深水区的那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新要求,使广大残疾青少年较高层次受教育的权利能得到更好保障。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招收学业成绩合格的各类残疾学生,如果该校或该地区无力通过自身内部资源调配有效应对残疾学生对有效教育的需要,那么应该通过更高层面给予公共资金保障托底。

    由于残疾学生自身的一些困难以及全社会的无障碍设施等客观条件尚在培育之中,所以我们需要在制度关怀方面有所创新,使之与人文关怀更加相得益彰。残疾学生在校的每一天都很珍贵,教师的时间精力也很宝贵。制度关怀有助于让教师和残疾学生把宝贵的时间精力用于更有价值的地方、更加不可替代的事情,更有利于残疾学生夯实知识积累,焕发生命光彩。

    相信在十九大报告精神的正确指引下,我国教育现代化的发展会进一步走上快车道,为实现中国梦培育更多“梦之队”优秀成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中,使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残疾、健全学生,为破解新时代已发生变化的主要矛盾贡献教育正能量。

    同时,残疾学生等弱势群体也要积极主动地努力向善向上、顽强拼搏,以自尊自信的心态、开放的姿态,充分珍惜学校与社会的关爱教导,尽快成长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建设者和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