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招有何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8-03-22 信息来源: 《光明日报》
3月21日,教育部公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通知》对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全力保障高考工作安全平稳,积极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等六项重点任务。
提高中西部及人口大省录取率
为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的高考录取率,《通知》要求,2018年各地各校完善招生计划管理,合理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据悉,2017年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已由2016年的5个百分点降至4个百分点左右。
2017年,教育部实施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重点高校共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10万人,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长9.3%。《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完善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
2017年,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份已全部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并启动实施,2017年报名人数达15万人,较2016年增长25%。对此,《通知》就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提出要求,对于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高考。
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率先启动新高考改革。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四地也加入第二批试点行列。从2018起,还有17个省份开启改革进程。《通知》要求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总结完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平稳实施好改革试点。
《通知》提出,积极推进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专项改革,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打下扎实基础。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级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中年级教师。有关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配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认真研究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促进招生和人才培养更加贯通衔接。强化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以下简称特殊类型)招生中,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在高考录取方面,分批次录取的做法由来已久,人为地把大学安排在不同批次,造成了学校间的不平等竞争,甚至还催生了“名校情结”和“学历歧视”。针对这个问题《通知》明确表示,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事实上,2017年已进一步推进减少录取批次改革,22个省份取消了本科第三批次,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合并本科一、二批次。
全力保障高考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加强对试卷流转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把好考场入口关,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严明有序,同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在招生过程中,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