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可思研究】大学,我为什么记得你?


发布时间:2013-08-31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文:麦可思专家 王可 麦可思研究

致力于兴趣所在,发展宝贵的领导能力、社交能力甚至是许多高难度技能,同时从社团活动中获得大量乐趣,正是这些,将我们从“哈佛学者”丰满为“哈佛人”。
 

  最近,一个纽约的项目让我在客户的办公室里扎下了营寨,并得以有幸与跟我有数个生命交汇点的一位老先生比邻而坐。这位老先生成长的地方,正是我芝加哥公寓所在的那条街;他曾经上过的小学,恰恰就在我的公寓对面;且和我一样,他也毕业于哈佛。不过,相似之处也就到此为止。他是一位年过八旬的犹太人,是全球金融界里响当当的人物,还有迄今我见过的最漂亮、学识成就最高的夫人(现年 73 岁)——这些跟我都沾不上边儿,即便如此,我很享受我们之间愉快的交流,尤其是在谈到共同的母校时。我注意到,对于这样一个人生已被“丰功伟绩”以及与全球业界领袖的哥们儿情谊所定义的人来说,有两样东西一定会卸下他礼节性的面具,柔和他犀利的目光:美丽可爱的妻子和哈佛往事。
 

  金融大亨最深刻的大学回忆

  这位先生——且让我们把他称作B先生——上哈佛时,学校教育中还流行着阶层与种族隔离的社会风气。犹太人、来自中西部、一穷二白的孤儿,这些“标签”意味着B先生跟20世纪50年代典型的哈佛学生有着天壤之别:“典型”的WASP(White Anglo Saxon Protestant,即白种的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通常指那些说话带英国口音、信仰新教的人),应该来自东海岸,并且家底殷实。在那个年代,学生想住校还需要申请。那些竞争最激烈的舍院(包括我住过的艾略特楼)偏爱的是WASP家庭的学生,而B先生恰恰没有这样的“背景”。最后,他以进入邓斯特楼收场。这幢宿舍虽然金玉其外,房间却过于“玲珑”(真挺小的),也过于“远离校园尘嚣”(说白了就是偏僻);它当然不像艾略特楼、亚当斯楼和温斯罗普楼那样享有盛望(约翰·F·肯尼迪住过温斯罗普。尽管他不是WASP,但也算够有家底的)。不过,B先生却没有怨言,他说他完全不介意这些,因为他已经在哈佛得到了不可思议的机会。谈到大学,我原本以为他接下来会讲讲学业如何为他提供了一片公平竞争的天地,B先生却出乎意料地开始说起作为《哈佛深红报》(Harvard Crimson)一员时的经历。《哈佛深红报》是我们学校的校报,也是美国这类报纸中历史最悠久的。它完全由本科生来运营——所有商业上的事务、出版印刷以及编辑方面的决策都由学生来作出,因其非营利性而彻底独立于哈佛。甚至直到今天,它还是校园中最活跃的社团组织之一。

  话说20世纪中期,当时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顶点,便是加入一个排他的哈佛男子社交俱乐部:终极俱乐部(Final Club)[1]。尽管B先生从未跟我提起过这茬,但凭借我对终极俱乐部历史的了解,我清楚彼时它并不接受他那样的学生。而《哈佛深红报》作为一个更加企业化、任人唯贤、看重才智胆量胜过家庭背景的地方,就难怪B先生会投身其中了。他说,遍数他在哈佛达成的各项“伟业”,最引以为豪的便是在《哈佛深红报》的时光;在那里,他曾跟大卫·哈伯斯塔姆(David Halberstam)[2]、杰克·罗森梭(Jack Rosenthal)[3]这些后来的美国传媒大亨打成一片,当然,他们那时还不过是花大把时间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黄毛小子。B先生宣称,关于如何写作,自己在《哈佛深红报》学到的东西比在任何课上听到的都要多(尤其是他作为一名物理学专业的学生);他如今颇以文笔为傲,笔墨功夫对于他的工作——国际宏观经济咨询颇有助益。

 

  社团恶作剧引发国际风波

  B先生在娓娓讲述他与校报袍泽如何因为一个哈佛历史上极富传奇色彩的恶作剧(请允许我补充一句,这样的学生恶作剧相当多)差点被踢出学校的故事时,脸上洋溢着神采。为了能让诸位看官更好地理解我接下来要讲的这个故事,首先就得扼要介绍一下哈佛最旷日持久的一场社团对抗。

  《哈佛深红报》纵然是哈佛规模最大、最为人熟知的出版物,《哈佛讽刺》(Harvard Lampoon)却可能是最排他、最神秘、最“挑三拣四”的一家校内媒体。与作为新闻日报的前者不同,《哈佛讽刺》是一份诙谐幽默的期刊。它当属美国此类杂志的“开山鼻祖”,是美式幽默的重要传播媒介,出了像柯南·奥布莱恩(Conan O’Brien)[4]这样的当红谐星,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5]这样广受赞誉的作家。跟《哈佛深红报》一样,《哈佛讽刺》也是完全由哈佛本科生来管理运营的,同样独立于大学之外。由此,这两个如此不同、操作层面上又如此相似的组织为何会演变成相互作弄的对手便可猜想一二了。

  书归正传。1953年时,《哈佛深红报》和《哈佛讽刺》之间关系日趋紧张,大战一触即发。4月26日那天,《哈佛讽刺》的社长约翰·厄普代克(碰巧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之一)发现,该刊举足轻重的吉祥物,即一只铜制朱鹭,竟然从它“栖息”的《哈佛讽刺》的城堡消失了。显然,谁干了这起勾当不言自明。同日,《哈佛深红报》的总编与社长据报双双失踪,看似是被《哈佛讽刺》的编辑“绑架”了。当然,由于绑架在那时是违法行为(今天依然是),两位《哈佛深红报》的领导不久便被释放了;他们于是马不停蹄地跑到纽约的联合国大楼,展开了“苏维埃行动”——这些别出心裁、或许可以说是有些疯疯癫癫的年轻人,把偷来的这只铜鸟拿去向苏联驻联合国副代表谢苗·K·察拉普金(Semyon K. Tsarapkin)展示,作为贺礼献给新“开张”的莫斯科大学。没摸清这只鸟来路的察拉普金先生,居然郑重其事地接受了这份来自美国最富声望的学府的礼物,他极有可能还庆幸自己为苏联新的高教旗舰收到这样一份吉祥的象征。

  后来正如B先生描述的那样,《哈佛深红报》将偷来的物件赠予当时的冷战敌对国的行为,引发了一系列政治与国际上的骚动。美国的政府官员、外交人员纷纷被拉进这趟浑水,最后美国人将朱鹭从新主人手中解救出来,放回到了《哈佛讽刺》的屋顶。B先生现在讲起这个故事来就乐个不停,但当时《哈佛深红报》的编辑们,包括他自己,身处险境,他们濒临被哈佛开除的危险。好在美国的外交提案平息了苏联方面的情绪,哈佛也意识到,赶走自己聪明、爱开玩笑的学生,只会引来对这件本希望被遗忘的事情的更多关注。由是,它在尘埃落定后只是被“定义”为一系列离谱事件中的一件,是《哈佛深红报》与《哈佛讽刺》间“骇人听闻”、趣味十足的战争中的一役。

  尽管B先生的故事跟我待在哈佛时的经历并无相似之处,我还是能够领会隐含在这起他和《哈佛深红报》的同僚们制造的“国际事件”之下的趣味与幽默。在哈佛,尤其是课外活动中,有大量这样的案例。作为一名曾经的哈佛本科生,我亲眼目睹过舍院间的友好对抗,比如,艾略特楼就偷过亚当斯楼的传统象征——中国锣。我还记得在莱蒙特图书馆(Lamont Library),一名同学为完成加入某个社团的胆量测试,当众大声说出一个很失礼的词,引来一片欢声笑语。噢!或者那一次,为了证明自己的胆色,我跟一群OAASIS(“亚裔姐妹在服务”)[6]的大四妞儿们接受挑战,穿着男装在哈佛广场四处晃悠呢!其实,这都不过是哈佛学生恶作剧和推陈出新的创意行为中较为平淡无奇的那些罢了——有一半的轶事我都没法向你透露,因为,亲爱的读者,现在要把它们拿出来分享实在是太难以启齿啦。

身着男装的OAASIS 姐妹(前排左三为王可) 
 

  母校自豪感原来建立在课堂之外

  你可能会奇怪,为什么我要选择B先生不同寻常的故事作为讨论哈佛社团活动的例子?理由其实很简单,我只想向你展现,在我踏入哈佛的52年前,它是如何给一个犹太孩子留下弥久不散的味道,以及这个犹太孩子脑海中镌刻着的那些难以磨灭的印记,与我是如此的相似。我们最先、最喜欢回忆起的,不是神圣的礼堂,不是诺贝尔奖得主、精心筹备的正式舞会、华美盛大的毕业典礼和其他仪式;而是那些课堂之外的往事,那些体现出创造性、想象力以及不只是一点点的反抗精神和适量的顽皮的往事。我想,这些特质勾勒出了一些最成功的哈佛毕业生的轮廓,自然也是我的一些死党同窗的部分特征的体现。致力于兴趣所在,发展宝贵的领导能力、社交能力甚至是许多高难度技能,同时从社团活动中获得大量乐趣,正是这些,将我们从“哈佛学者”丰满为“哈佛人”。定义我们的,不是我们取得的学习成绩或获得的奖项,而是拓展我们边界的各种经历——自我的边界、发展的边界、情感的边界,这些经历让我们勇于承担犯错的风险,萌发出从失败中学习的灵活性与顺应力。

  我们记忆中的哈佛跟父母和其他人口中的是那么不一样,这很有趣,也挺蹊跷。事实上,我们对母校的自豪感,并没有建立在学校的外部声名上,而扎根于自己耕耘的那些温暖的友谊、学习到的人生经验、培养起的非学术技能中。即便是B先生,提起他今年即将从哈佛毕业的侄孙时,也难脱俗套:家长式的口吻,历数完侄孙重要的学业成就后便戛然而止。但如果是他的这位侄孙亲临现场的话,我想他本人会同样以B先生之前的方式,眉飞色舞地讲述自己的哈佛生活:幽默滑稽的、共同的、更为人性化的课外经历。它们有瑕疵,有趣;它们令人惊讶,令人感伤;它们有的显得执拗,有的显得微不足道。但正是这些经历,定义了我们,定义了我们是怎样的“哈佛人”。(译|罗惠文)

    注:
    [1]终极俱乐部:终极俱乐部对成员会进行严酷的淘汰。候选者需要经历一场“肉搏”,最后剩下的极少数才能成为被认可的成员。
    [2]大卫·哈伯斯塔姆:美国著名记者、作家、历史学家,普利策奖得主。
    [3]杰克·罗森梭:美国记者,纽约时报基金会名誉主席。
    [4]柯南·奥布莱恩:美国电视主持人、喜剧演员、作家、制作人。
    [5]约翰·厄普代克:美国小说家、诗人、文学评论家。
    [6]OAASIS(“亚裔姐妹在服务”):一个由王可和同学们创立的社团,详情请见《麦可思研究》2013 年1 月刊《坐得学堂,混得职场》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