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改革创新在行动简报(第101期)
发布时间:2012-11-15
上海:全力推进中职招生工作。经过多年探索、实践,上海市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中职招生政策制度。截至9月1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达5.81万人,完成中职业招生计划的111.7%。
具体做法:一是坚持“普职大体相当”原则,统筹管理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上海市教委召开各区县教育部门领导和招办主任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对本市初中毕业生坚持两个“严控”要求,即严控全日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控全日制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投档控制线,确保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实施“专业奖励”和“上海市奖学金”制度,吸引本市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考中职校。二是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2010年起,依托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试点工作。选择专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社会需求比较稳定,且适合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护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和应用电子技术等17个专业先行试点,目前已有31所中高院校参加试点。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受到了广大考生欢迎,志愿填报人数与计划数比高达6比1,吸引了一批优秀初中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中职校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了招生范畴。学校对符合招生条件的学员,采用春秋两季录取或多次录取等办法,并通过校企合作、定向或委托培养的方式招收新生。采用灵活学制,实行学年制、学分制或单科累计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凡取得高中阶段以上学校毕业证书、成人高中毕(结)业证书、成人高中单科结业证书和省(市)级劳动等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技能培训证书、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证书者,可向学校申请免修相关课程,经学校批准同意,可免修相关课程,承认学分,进一步扩大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四是积极开展东部对西部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每年安排49所以国家级重点学校为主的中职校录取来自全国26个省市初、高中毕业生1.5万人,其中西部地区占计划总数的42%。同时,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地区发展要求,由20所中等职业学校与云南、新疆、湖北、西藏、青海、三峡库区等对口支援地区开展“2+1”或“1+2”合作办学,在册学生人数达到8000多人。五是招收在沪随迁子女。按照“学生申请、学校招生、统一办法、全市统筹”原则,采用定区域、定专业、定计划的“三定”办法,从2008年起,中职校实施招收在沪随迁子女,并逐年扩大招生计划。2008年32所学校录取1380人, 2012年64所学校录取8032人,随迁子女在校学习期间与上海户籍学生一样享有同等帮困助学待遇。
福建:政府加强中职招生督导。福建根据《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目标要求,把中职招生完成情况和高中阶段普职教育协调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省“两项督导”等教育综合督政评估体系,实行中职招生专项政府教育督导制度。落实教育部下达的年度中职指导性招生计划,按照全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控制普高招生规模,严查普高擅自扩大招生人数和区域。对违规招收的普高学生不得注册学籍,并严肃追究违规招生的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在中职招生工作期间,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明确专人负责招生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从七月下旬至十一月上旬,以周报形式,向各设区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专项通报各市中职招生工作进展情况。
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在各地报送中职招生情况的基础上,还专门组织人员分赴有关区市和中职学校进行中职招生专项督查,全面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落实《福建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市县两级财政对非全日制教育一年级学生免学费财政补助政策。要求全省各地各中职学校必须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中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严格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生,最大限度地招收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截至9月1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达16.4万人,完成中职业招生计划的81%。
重庆:多措并举促改革,优化结构促招生。重庆市通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连出实招,力求实效,出台多项措施,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截至8月31日,已招生15万人,完成今年任务的81%。
具体政策举措:一是抓顶层设计。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张德江书记发表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一项重大战略》的重要讲话,明确要求把职业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大的力度推动职业教育优先发展。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以及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建立职业教育“立交桥”等12个配套文件,完善了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制度。二是抓体制创新。健全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马正其常务副市长两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职业教育的重大问题;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出台《关于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的实施意见》,打通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历教育纵向通道,建立普职融通的横向渠道,增加职业学校学生升学空间;健全多元办学体制,落实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土地、建设、财税等优惠政策,创新资本运作和投融资体制,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和合理回报机制,大力鼓励民办职业学校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创新科学发展模式,与教育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试验区,从战略定位、体系建设、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师资培养、教材建设等9个方面开展部市战略合作。三是抓质量提升。坚持德育首位、抓好技能大赛、推进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四是抓经费投入。制定生均经费标准,出台了公办中、高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民办中、高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五是全面实施中职免学费资助。为了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重庆市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所有在渝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由政府承担,加上25%的在校生免生活费、30%在校生免住宿费资助,全市中职资助金额将达到11亿元。六是加强招生宣传。组织《重庆日报》发表8篇“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评论员文章,重庆卫视“重庆新闻联播”每天报道职业教育。中央在渝媒体新华社、人民网,《重庆晨报》、《重庆商报》、大渝网等媒体密集宣传报道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舆论环境明显优化。七是强化考核。市委组织部将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区县党政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终严格予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项目、评先评优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