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更名为教师工作司


发布时间:2012-08-09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焦新)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更名为教师工作司,将人事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教师工作职责划转到教师工作司。教师工作司的职责是: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并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宏观指导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