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1-11-17 信息来源: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简报第25 期(总第25 期)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1 号)的部署和要求,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教育部指出,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贯彻落实教育部近期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秋冬季节学校安全特点,部署和落实各类事故防范措施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对事故易发的重要场所、要害部位的隐患排查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制定的整改措施以及跟踪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的开展情况;安全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等。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和自查,要认真分析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尽早解决问题,排除隐患,保证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