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紧制定职业技能教育地方法规


发布时间:2016-02-01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人民政协报》

一、制定《深圳市职业技术技能教育促进条例》,将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艺术院校等承担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的全日制院校、承担宏观管理职责的政府、承担合作培养职责的企业等主体纳入统一立法范畴,就创建国际一流职业教育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建立深圳特色职业教育模式。

二、建立开放性招生制度。敞开大门办学,让所有想学技能、愿学技能的人士能够自主报读各个职业院校。二是建立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学制教育模式,打破三年制、五年制固定年限教育“藩篱”,打通职业教育立交桥,实现职业教育终身制。三是建立融合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四是扩大学校专业设置、人力资源配置等办学自主权。五是建立职业教育与劳动人事制度衔接机制。六是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普通教育的相互衔接、转换方式,打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学业晋升通道。七是规范学生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的取得与管理,并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评价标准,助推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等值化。

三、体系保障。一是机制保障,建立职业教育独立协调统筹机制;二是经费保障,建立动态生均拨款+专项拨款机制,将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两种形式的学生规模合理纳入生均拨款核算范畴,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力度;三是场地保障,建立职业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机制;四是学业保障,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免学费制度、贫困生扶助制度、学生实习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