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生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1-0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6 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22号),经过考生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现将我省符合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学生处提出。

  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1676771。

  附件: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免试生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