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驻外后备干部选拔的通知

教人司〔2019〕173号


发布时间:2019-05-18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教育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教育驻外干部队伍是我部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外交战线的重要力量,肩负着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等重要任务。为适应教育对外开放新形势,培养储备一批对党忠诚、有世界眼光、善于处理复杂涉外事务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我部驻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需要,现就做好2019年驻外后备干部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有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外语水平;

(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四)具备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五)语种要求:

1. 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波兰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 英语: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具有英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驾驶技术熟练。

二、选拔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选拔工作。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政治把关作用,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填报《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附件1、2),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送。

(三)综合考试。经我司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入选考试人员名单。进行外语口语交流能力、驻外适应性和胜任力等方面能力测试。

(四)组织考察。综合考虑岗位要求、人选条件、外语水平、能力特点等因素初步确定考察人选,到有关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并确定参加培训人选。

(五)培训入库。考察合格人选将参加为期4周的脱产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将作为驻外后备干部入库储备。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适时派出,任期二至四年。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择优推荐。驻外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赴条件艰苦国家(地区)工作视为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经历。各单位应有序安排干部外派和回国安置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曾驻外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干部。同时,请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对本单位驻外干部关心关爱工作,支持驻外干部积极投身教育对外开放事业。

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和推荐表纸质版请于6月14日前报送至人事司驻外干部处,电子版发送至sichu@moe.edu.cn。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庄甲鹏

电 话:010-6609762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

邮 编:100816

附件:1.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2.教育部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

教育部人事司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