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维修与故障诊断排除”项目竞赛规程、技术规范和竞赛须知


发布时间:2010-04-08 浏览量: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维修与故障诊断排除”项目竞赛规程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竞赛项目名称
汽车技术——汽车维修与故障诊断排除
二、竞赛目的
通过比赛,检验参赛队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汽车维修能力、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能力、职业素养、效率、成本和安全环保意识。引导高职教育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步伐,加强企业参与学校教学和校企合作力度。
三、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比赛以团队方式进行,每支参赛队由3名选手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 其中队长1名,性别和年级不限,可配2名指导教师。
2.比赛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其中理论考核由参赛队员单独完成,实际操作由参赛队员以团队形式完成。实际操作项目要求选手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在规定时间内,利用现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器材,完成汽车检测与修理、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等任务,并按要求填写作业记录。
3.赛场开放。比赛期间,允许观众按照规定,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现场参观和体验。
4.赛后点评。比赛全部结束后,由专家对赛项相关产业的发展进行介绍并对赛项的技术要点、选手表现、比赛成果等进行点评。
(二)竞赛内容
参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汽车修理工三级和四级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诊断见习工程师认证标准等职业标准的知识、技能要求,结合高职院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全面检验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效果,共设置理实综合机考、发动机修复运行与检验分析、汽车实车综合故障诊断分析与排除三部分内容。
1.理实综合机考(简称机考项目)
重在考察参赛队员的知识储备和分析问题能力。根据高职院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内容设计理实一体化的考题,所有考题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出题范围为汽车结构原理与维修、汽车故障诊断技术。选手通过计算机考试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系统自动评分。
  2.发动机修复运行与检验分析(简称发动机修检项目)
重在考察参赛队的汽车维修检验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参赛队根据竞赛题目的具体要求,利用现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器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分工完成发动机配气正时皮带的拆装检验调整,发动机的启动调试检验,发动机机械系统各部分的检验与分析三项比赛内容,并按要求填写作业记录,其中第三项比赛内容具体包含自诊断检查、发动机异响检查、进气系统真空度检查、排气系统背压检查、发动机密闭性检查(汽缸压力、汽缸漏气率)、冷却系统检查(密闭性、水箱盖压力)、润滑系统检查(机油压力、油面)、燃油供油系统检查(燃油压力、真空调节)8个小项,参赛队根据作业记录单的要求完成其中4~5个项目。操作过程中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保证正确的仪器连接、操作步骤合理、故障点确认准确。裁判对整个作业过程和作业记录的完成情况以及所形成的检验分析结果进行现场确认评分。
3.汽车实车综合故障诊断分析与排除(简称实车故障诊断项目)
重在考察参赛队的汽车综合故障诊断排除及逻辑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参赛队根据竞赛题目的具体要求,利用现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器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分工完成发动机故障诊断(2~3个故障点),汽车电气CAN通讯系统或底盘ABS电控系统故障诊断(1~2个故障点),并按要求做好作业记录。操作过程中要求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保证正确的仪器连接、操作步骤合理、故障点确认准确并能够在裁判协助下顺利排除故障。裁判对整个作业过程和作业记录的完成情况以及故障确认和排除情况进行现场确认评分。
若参赛队在故障排除过程中,需要启动车辆,需由队长向裁判提出申请,经由裁判或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启动车辆。
(三)竞赛成果文件
竞赛第一项成果文件由计算机考试平台自动生成;第二、三项成果文件均为各参赛队提交的作业记录。
四、竞赛规则
1.组委会现场提供车辆、设备、仪器仪表、专用工量具等竞赛器材和维修手册、技术规范等竞赛资料,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题目具体要求选择使用,不得自带任何器材和资料。
2.竞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和具体赛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东道主队抽签次序为最末。
3.参赛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检录并入场,不得迟到。参赛队进入比赛场地后,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
4.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若选手因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导致器材故障,裁判组有权中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器材故障,由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比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比赛)。
5.参赛队完成比赛后,应由队长向裁判举手示意,由裁判记录比赛结束时间。之后,参赛队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6.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比赛文字材料,并由队长与裁判一起签字确认。
7.比赛结束后,参赛队需清理现场,将场地恢复到比赛前的状态。
五、评分方法及奖项设置
1.评分方法
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工艺评价与功能评价相结合、能力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1)比赛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三个项目各占100分。
(2)实操项目评分包含对文明生产的评价,其中包括工作态度、职业规范、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抗工作环境干扰能力、与裁判沟通能力等方面。
(3)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实操项目用时少者名次靠前。
2.奖项设置
竞赛设综合奖和专项奖。综合奖按总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两个实操项目设专项奖,各奖前三名。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和指导教师均可获得证书,其中获综合奖前三名的参赛队每位选手可获得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颁发的“汽车诊断见习工程师”证书。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和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1.“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裁判委员会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申诉复议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维修与故障诊断排除”项目技术规范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竞赛要求
1. 公平竞赛,杜绝舞弊,尊重裁判,遵守赛场纪律。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文明参赛。
3. 沉着、冷静、高效,分工协作,一丝不苟。
4. 着装规范整洁,爱护器材,保持竞赛环境清洁有序,注重节能环保。
二、赛场环境
1. 实操赛场环境
根据汽车维修实际生产流程要求,每60㎡的面积上,设置一个整车操作工位;每20㎡的面积上,设置一个发动机操作工位,每个工位独立构成竞赛单元。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保证尾气合理排放并符合环保要求,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
(1)每个竞赛工位标明编号。
(2)每个竞赛工位配有工作台、工具车,要求布置统一。
(3)需要启动发动机和实车的工位必须有尾气抽排系统。
2. 其他场地条件
能容纳100人单人单机考试的机房1个,能容纳500人以上的会场一个。实操场地周边设置有选手候考室和指导教师休息室。
3. 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和职业特点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实行全面开放,欢迎各界人士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内观赛。
三、竞赛技术平台
1. 竞赛软件平台
大赛组委会提供计算机及Windows XP环境,组建局域网,安装文字表格处理软件Office 2003以及景格汽车专业考试系统2.0版等。
2. 竞赛器材配置
(1)车辆:奇瑞A31.6MT进取型轿车。
(2)发动机:桑塔纳AJR发动机。
(3)设备仪器:亚龙YL-635A型发动机拆装运行检验实训考核设备,博世FSA-740汽油机诊断中心,KT-300诊断仪等。 
(4)工量具仪表:丹纳赫世达套装普通工具(含工具车),史丹利瑞驰量具仪表维修检测工程车,其中包含汽车专用万用表(SPX)、正时灯、红外测温仪、高压电笔、喷油器检测笔、电路测试笔、高压线钳、高压火测试器、电子听诊器、汽缸压力表、汽缸漏气率表、真空压力表、排气背压表、冷却系统测试表、冰点密度计、燃油压力表、手动真空泵、机油压力表、皮带张力计等工量具仪表。     
四、参考技术资料
1.机考项目参考资料
4月20日前后向参赛队公布考点和样题格式。
2. 发动机修检项目参考资料
①桑塔纳AJR发动机维修手册。
②《汽车发动机诊断与大修》T.吉尔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3. 实车故障诊断项目参考资料
①奇瑞A3汽车维修手册。(4月20日前后向参赛队公布)
②《汽车发动机构造与诊断维修》 D.威德尔著,机械工业出版社。
③《汽车诊断中心设备的配置与使用》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组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汽车维修与故障诊断排除”项目竞赛须知
(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筹备组,2010年4月)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队员统一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5.参赛队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持证进入赛场,禁止将通讯工具、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带入赛场。
6.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在比赛前一天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和设施情况。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
2、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出现在比赛现场,仅限在规定范围内活动。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选手凭参赛凭证进入赛场,比赛期间必须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选手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纸质资料、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
 4.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操作;若结束比赛,应向裁判举手示意,由裁判记录比赛结束时间;比赛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严禁作弊行为。
5.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器材故障,应及时向裁判反映,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6.比赛结束后,应按要求向裁判提交成果文件;队长应与裁判一起在成果文件上签字确认。
7.离开赛场前,须将竞赛现场恢复到比赛前状态,并经裁判确认。
四、赛场管理须知
3作现场,裁判及赛场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审查允许带入赛场的资料和物品1.参赛队须经过检录方能进入赛场。
2.实操赛场设裁判组,其中总裁判长1名,裁判长3名,每个工位设2名裁判。每个裁判要秉公执裁,如遇疑问或争议,须请示裁判长,必要时请总裁判长裁决。总裁判长的裁决为现场最终裁定。
3.实操竞赛题目和现场条件须经参赛队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比赛。
4.比赛结束,裁判在查验比赛结果,并确认竞赛现场恢复到比赛前状态之后方可准许参赛队离场。
五、赛场纪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终止其比赛:
1.出现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等情况时,裁判应提出警告。警告无效或再次出现以上情况时,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比赛,并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成绩。
2.比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导致器材故障,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比赛,但保留其比赛资格和其他项目成绩。
3.比赛过程中,因选手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导致器材故障时,裁判应提出警告。警告无效或再次出现以上情况时,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比赛,但保留其比赛资格和其他项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