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


发布时间:2011-11-1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简报第25 期(总第25 期)

       为充分发挥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保障作用,做到学校满意、企业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近期,
教育部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以下简称“统保示范产品”)。自2009 年底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在中5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以来,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已近两年。作为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有效地转嫁了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带给学校的经济赔偿风险,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能力、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和保障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保险推行情况和赔付情况,在总结试点推广经验和征询相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11 年5 月,英硕保险经纪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启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条款修订工作,并于6 月就修订后的条款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同时,在优化条款基础上,借鉴国家旅游局推行旅行社责任险的经验,引入保险项目统保机制。

       统保示范产品将实习责任保险和校(园)方责任险两险合一推广,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问题提供了一揽子的保险解决方案;将校企双方看作一个整体,把学校、实习单位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事故发生后不用再在校企之间进行划责,能够有效化解实习纠纷、促进校企合作。同时,为解决理赔难问题,统保示范项目将设立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的保险事故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增加投保方的发言权,用以改变处理案件时保险公司“一言堂”的局面。

      为保证统保示范产品推行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教育部成立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专家监管组,并于9 月26日、10 月18 日至20 日分别召开专家监管组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对统保示范产品基本设计方案进行审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统保示范产品及其承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