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3〕52号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实施管理规定,在学校自评、项目审计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估方式,对第二批立项建设的省优质高职院校进行了验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通知》(鲁教职字〔2017〕4号)相关规定,依据专家验收结果,21所立项建设的第二批省优质高职院校全部验收通过,授予“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称号。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院校要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大力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实质性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断提升整体办学实力和社会贡献度,更好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强省提供坚实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为确保项目建设成效的持续提升,我厅将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办学或办学水平下降的学校,将取消称号。



附件:第二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结果.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