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7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广东省教育厅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9-2021年)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的通知》,经学校申请、专家考核、厅内评议等程序,确定各学校的考核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0日止。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电话:(020)37629455、37627439,电子邮箱:zzcgzjy@gdedu.gov.cn,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

  附件: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结果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