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论证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25〕8号


发布时间:2025-07-15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教育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按照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关于专业目录动态管理的要求,持续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决定开展202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专业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行业高质量发展新需求,促进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布局紧密对接,在现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基础上,对职业教育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目录提出增补专业建议。

二、工作原则

1.聚焦重点领域。紧密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实体经济等要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重点产业以及民生紧缺领域对高素质技能人才新需求,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重点论证增补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装备、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农产品种养和加工、农业经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2.突出职教特色。增补专业应锚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具有相对成熟的行业、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依托,有稳定、持续的就业面向。增补专业内涵必须体现职业教育功能定位,不设置学科导向明显的专业。

3.做好调研论证。充分调研有关领域新技术和产业变革新要求,听取并吸收相关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分析梳理职业面向,准确界定相应层次的培养目标定位,论证提出专业名称、职业素养和主要知识、能力要求,确保增补专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不同层次专业目录一体化设计要求,注意做好中职、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的有序衔接,进一步加强职业本科专业建设。注意相近专业之间的内涵区分度,建议增补专业与现有相关专业至少应有50%以上不同的专业核心课程。

三、有关要求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要认真组织本地区(领域)学校、行业、企业提出增补专业建议,特别要充分征询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议;对增补专业建议进行整理汇总、集中论证,并组织力量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重点组织对“人工智能+”“无人机+”相关专业增补提出建议。

2.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各领域牵头学校和企业,要围绕本领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新需求,组织参与学校和企业共同研究论证,经本领域专家委员会审核后,向我司提出增补专业建议。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各领域牵头学校和企业,请于8月15日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zyyxz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提交各建议增补专业的论证报告(体例框架详见附件1)、专业简介(体例框架详见附件2)以及汇总表(附件3,需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1.教育部职成司 李老师 010—66096266

2.教育部职教中心 高老师 010—58556712

3.平台技术支持 朱老师 18613800798

附件:1.建议增补专业的论证报告(体例框架)

   2.专业简介(体例框架)

   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建议汇总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