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打造高质量市域产教联合体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2024年3月26日05版

2023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提出要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一年来,各地在实践中摸索,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取得突破,向高水平办学和高质量产学合作方向迈进。笔者认为,有效打造高质量市域产教联合体需要健全如下三个方面的机制:

一是专家论证决策机制。地方政府要发挥核心主导作用,按照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程序来推行专家论证决策机制。首先,建立多领域专家库,包含行政管理、高等教育、企业管理、经济运行以及法律事务等领域的专家。为确保专家选任的公平公开,可通过程序性立法完善,将熟悉行业、精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专家库。其次,激发专家论证的活力。专家论证应是多元观点的充分讨论与辩论,尤其是在存在较大争议的决策中,地方政府可通过程序完善,确保专家评价具有专业客观性和独立性。也可以设立荣誉、给予待遇等方式激发专家参与论证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建立专家论证绩效考核制度,督促专家充分发挥论证职能。再次,制定科学严谨、规范可行的专家论证程序。地方政府应结合相关法规和本地区实践,确保专家论证成为决策的前置环节。为增强论证的针对性,应设立标准化的论证指标,如参与企业的纳税规模、荣誉、类型等,确保实力雄厚、专业对口的企业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

二是利益互补持续机制。实施利益互补机制是确保高质量市域产教联合体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挖掘内生动力,需要围绕共赢目标,直面问题和矛盾,通过规范流程,建立有效的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互补机制。为此,政府部门要激发高校、企业、产业园区等主体的活力,引导其参与政策制定、课程设计、预算分配等决策,通过合作协议,建立平等合作的对话机制,共享资源与创新平台;强化高校的教学科研经费保障,支持学校动态调整专业和引进高层次学科领军人才;强化金融、财政、税费、土地等政策倾斜,协调解决企业日常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积极支持高校师生进企业,支持教师与企业开展科研攻关,支持学生参与企业生产实践。高校自身要主动推进送教入企,开展名师下企业,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提升服务产业链的适应能力。换言之,在平台建设、项目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孵化等方面深度融合,需要构建起相互支持、互相促进的利益共同体与利益交换互补机制,实现各主体利益最大化,如此才能调动各方的协作效率、提升产教协同能力,实现高效、有序、可持续的产教协同,从而提高产教联合体的人才输出、技术产出及成果转化效率,为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是规范运行督导机制。压实运行督导机制是确保市域产教联合体高质量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提高产教联合体的实践力度和规范性,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注重对不同参与主体实施具体化的过程性督导。首先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围绕服务市域产业经济发展这一核心,制定规范全面的考核指标,一年一考核,倒逼运行实体化、实效化。市政府可实行上位考核,对企业实行效益考核,对高校实施项目考核。其次要探索实施第三方过程性监管。例如,通过由上一级政府部门组成联合考评组或通过招标形式选择第三方实施定期督导,审核评估经费使用、人才培养质量、项目实施等,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联合体规模化建设和运营动态化调整。再次要实现督导结果的差异化运用。将督导结果与荣誉评选、各类指标分配、人员选任等挂钩,定期向社会大众公布,以压实督导效果,促进体系建设。督导结果差异化运用可以更好地引导各主体提升动能,推动市域产教联合体向更高水平发展。

(作者:周睿 单位系浙江师范大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