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道凯在“全国职业院校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上的总结讲话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量: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葛道凯

(根据录音整理)

 

大家好!经过一天半紧张有序的工作,全国职业院校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已近尾声。刚才四个组的组长对大会作了很好的总结。

这次会议是近年来召开的第二次职业院校管理工作会议。20125月在杭州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曾形成四点共识:一是加强职业院校管理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二是加强管理的根本目标是把学校管理的重心和资源配置的重点聚焦到提高质量和强化内涵发展上。三是推动管理的精细化是职业院校加强管理的努力方向。四是一手抓示范引领,一手抓强化规范;一手抓常规管理,一手抓方法手段,两个“两手抓”是加强管理的重要任务。这次会议又有哪些新的共识?

一、会议形成的三点共识

这次会议的总基调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要推动职业院校管理优化升级。概括大家的意见,我体会有三点新的共识。

一是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应该成为职业院校管理工作的不懈追求。这一点四个组的讨论结果也是一致的。这次会议聚焦在“职业院校”管理,职业院校的管理首先要有学校的行动,其次要有行政部门推动。学校要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是重要保障之一,只有管理工作水平提高了,提高办学水平才有可能性。

二是规范管理理所应当成为职业院校加强管理的基本起点。对于职业教育来说,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常规管理是我们的紧迫任务,是实现学校管理上水平的起点。有人可能会说管得太严了学校怎么创新,其实这之间并不矛盾,规范是基础,创新是提升。没有规范就不存在创新。当然只有规范没有创新也是不全面的。可能还有人会说,如果讲规范就可能影响事业发展,招生可能会存在困难,这种认识也是有偏颇的,严格管理恰恰是学校长期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有一些学校为了短期的、局部的利益,不重视常规管理或管理很松散,长此以往不仅危害自己,还危害整个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不爱惜自己的声誉、不注重自己的质量,老百姓就不会认可你。严格管理是事业发展的基础,事业要想长远发展必须要有严格的管理。

三是推动管理走向治理是实现职业院校科学管理的重要路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我个人理解其中有一层含义就是各利益相关方要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化为大家自觉的参与到管理运行的过程当中来,要组成利益共同体和事业共同体。如果职业教育战线的每一位同志都爱护这个事业,那这样的事业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从管理走向治理,职业教育的路程还很长,但是一定要有这个理念,并从日常的规范管理抓起。

二、下一步工作的四个重要方向

关于下一阶段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工作方向,概括大家的意见有四个。

一是要抓住职业院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这个管理工作的新常态。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要逐步成为职业院校管理工作的日常状态。

二是要抓住狠抓落实、求真务实这条规范管理的主线。就目前而言,规范管理的重点在抓落实。近五年来仅国家层面就出台了30多件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要求是否落实到了学校的管理运行之中,这是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抓落实也是潮流,各个领域都在狠抓落实,都要求把已经出台的政策落到实处。职业教育要树立声誉,提高质量是核心,落实就是生命线。

三是要抓住职业院校文化建设这个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的标杆。校园文化包括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等等。院校文化建设有很多特点:第一,文化建设具有综合性。第二,文化建设具有长效性。一所学校的文化一旦确立起来,它会长期发挥作用。职业教育战线要通过5年、10年的努力把健康向上的文化状态建立起来,以后社会就会以积极向上的、严谨的状态和职业教育打交道,它会长期发挥作用。第三,文化建设具有穿透性。学生在学校里接受了良好的校园文化熏陶,走向社会就会影响到其他人,职业教育自然而然就会成为传播优秀职业精神的社会中心。只有把文化作为底蕴,科学管理、精细管理才能更加自觉。

四是要抓住行动计划这个推动工作的抓手。这次会议上提交大家讨论的行动计划不是一份规范性文件,而是一个行动方案,其目的就是要让每一所学校行动起来,把规章制度完善好,把学校的日常运行规范好,把教学内容课程计划实施好等等。

三、关于几个问题的回应

关于大家讨论中提到的几个问题,回应如下。

一是关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办法(试行)》。这不是学籍管理办法,是学籍的电子注册办法,学籍管理办法是2010年印发的,仍然有效。随着国家统一开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即将上线应用,原来基于纸质的学籍管理将可同步实现电子化管理。实现电子化管理,一些关键环节必须建立共同的管理规范。电子学籍注册是原学籍管理形式基于学籍管理信息化的补充应用,不是替代原有的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学籍管理办法的修订,设想是在电子注册办法试行一两年之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二是关于实习责任保险。有同志提到教育部指定各地到定点保险公司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这个说法不是事实,也是不正确的。教育部与财政部、保监会共同推动了一个《学生实习保险示范项目》,这是一个服务项目,是为职业学校提供一个示范,不是强制项目。学生实习,就要有实习保险。哪家公司给学生的保费最优惠、理赔最及时,职业学校就可以选择他们来承保。如果学校争取不到更优惠的条件,学校可以选择这个示范项目来保障。

同志们,这次全国职业院校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即将圆满结束,我相信,通过狠抓规范管理,职业教育质量建设将会稳步踏上一个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