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教学会代表团关于对奥地利瑞士的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2-07-06 信息来源: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
代表团考察奥商会和奥地利商会经济促进学院
代表团在奥商会门前合影
2012年5月9日-5月20日,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周稽裘为团长的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代表团一行6人,应邀访问了奥地利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访问的主要任务是:①了解该国非政府组织运作的法律保障、与政府的合作关系和经费来源保障等有关问题,②了解该国以双元制为特征的学徒制职业教育近年来的发展状况和新特点,③与奥地利商会继续探讨未来在职业培训方面的合作问题。访问期间在奥地利先后拜会了奥地利商会经济促进学院(WIFI)院长兰沙默先生,该院国际知识转让部主任卢迪凯博士和中国项目经理杨丽博士以及奥地利教育部负责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事务的诺鲍尔先生,并听取了他们关于奥地利以商会为例的非政府组织活动情况以及该国职业教育内学徒制教育体系运行情况的介绍。在瑞士拜会了我国驻瑞士教育参赞孙玲女士和科技参赞叶建忠先生,并听取了孙玲参赞关于瑞士联邦职业教育及学徒制体制的情况介绍和未来开展职业教育双边合作的建议。
访问期间我代表团还先后实地参观了奥地利国家铁路局维也纳佛鲁涅达区车间培训学校、上奥地利州林茨经济促进学院、萨尔茨卡默古特州阿尔特明斯特农业学校(又是该州阿格勒区职业培训中心)以及蒂罗尔州因斯布鲁克经济促进学院职业和培训咨询机构,重点考察了这些机构开展双元制学徒制职业教育的模式和体制情况,也了解了奥地利学生初中毕业后分流的规范的职业咨询教育的模式和过程。访问总体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一、奥地利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运行和管理制度
奥地利联邦共和国是一个有法治传统的国家,既有较为完备的以法治国的法律体系,又是重视公民社会建设、善于发挥政府引领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民主型国家。早在第一共和国之前的王朝时期,就已是君主立宪制政体,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结束,尚在英、美、法、俄四国军管期间,就制订了奥地利联邦共和国(第二共和国)的宪法,并相应起步制订各种治国的具体法规,使新生的共和国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
1.发展社会组织的法律保障体系。宪法是根本大法,法中就规定了人民有结社的权利,不过与我国涉及社会组织的三级法律体系(宪法、民法通则以及社会团体登记条例)不同,奥地利在宪法之下不通过民法则直接建立了一系列与社会组织有关的法律,以涉及现行职业教育有关的产业团体为例(相当于我国行业协会),主要有农会、商会(以上两会是代表三类产业的企业主的协会)以及工会(代表职工个人的团体)三个社会组织。作为三大协会之一,本次考察活动我们访问了奥地利商会(WKO),它是奥地利共和国于1946年专门立了一个“经济贸易协会法”之后成立的协会,是国家立法要求所有企业参加的非政府组织,因而属于公法性团体。由于支持这一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具体而明确,因此法律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有利于立法后的实施。
2.奥地利联邦政府促进社会组织的主要职能:
①依法培育发展。奥地利共和国是联邦制国家,下辖9个州,各州有较大的自主权,又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有效地在全国范围内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关键是依赖公法建立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以联邦商会为例,是由联邦法律确定的公法性团体地位,是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的社会团体,具有公益性的服务职能。因而地方各州都建立了分支机构,而且法律要求所有的工商企业都必须参加,因而商会成为了覆盖全国工商企业的大行业协会,可以说是依法发展。正因为如此,联邦商会下设的经济促进学院(WIFI负责职教培训事宜)就能在全国范围顺利发展,目前已发展到80多个分支机构,且在国际化背景下开始发展到中欧如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等地,目前WIFI已成为一种国际性的培训服务品牌,拥有26000种课程,30万名学员和12000名培训师。
②依法管理监督。最重要的管理制度是在法律中界定了政府主管部门与社会组织间的公共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分工。以联邦商会为例,其对应的联系和指导的政府部门是联邦经济部,政府部门的重要管理职能是制订战略规划和政策,而法律规定了商会的职能则是围绕规划和政策的落实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甚至商会派出驻外国的商务参赞直接参与国际贸易开拓海外市场服务。因而这种管理制度有效协调了政府宏观管理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关系。
同时,政府也依法监督社会组织,主要是监督社会组织的职责落实和是否体现了公益性原则,例如财政监督。
3.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的主要职能:
①最主要的职能是在政府职能转变之后,把让渡出来的公共服务承接起来,努力扩大服务,提高服务效率,为了保证这种服务功能与法律法规相协调,奥地利商会首先自行制订了行业协会内部运行规章,经联邦经济部认同后自主独立地运作,而政府部门不再插手。
以职业教育为例:
a. 联邦经济部建立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国家制度性的规章。
b. 联邦教育部负责职业学校的课程管理。
c. 联邦商会负责行业职业资格的技术标准制订、培训和考试标准制订以及职业资格认证和证书的发放。
依据上述分工,商会建立自己的培训和考核机构(WIFI),提供直接服务。
②反映诉求。既然法律规定了企业参加商会的义务,当然企业有要求商会为自己维权服务的权利。
③规范行为。通过行业内部法律,促进企业规范运行。
4.社会组织的运行经费
①奥地利商会是自负盈亏的组织,收入主要是会员上缴的会费收入,全年总收入为1.5亿欧元,收费国家不订标准,由协会自己规定标准,依据企业员工收入、营业额等因素确定,而农会则依据农业企业主的土地多少等因素确定会费标准。
②经济促进学院的培训服务则是通过收取培训费来维持运行,包括有些项目政府向WIFI购买公共服务,例如位于林茨市的奥地利州工商协会的WIFI提供的课程培训中,约有61%课程是学习者自费的,有27.79%是企业雇主付款的,有10%左右为社会赞助的,如劳动局等补助的。
5.结论:政府依法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运作和服务是奥地利社会治理的重要特点。
二、奥、瑞两国职业教育及其培训模式
奥地利和瑞士两国在经济发展方面有许多的相似之处,在遭遇近年来世界经济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冲击之下,德、奥、瑞三国经济发展和人民就业状况在欧盟中仍保持较好的态势,以奥地利为例,2009年欧盟各国平均失业率为9.3%,而奥地利仅为4.8%;欧盟青年人平均失业率达20.2%,而奥地利则为9.9%,其状况远好于欧盟平均水平。究其原因,坚持发展实体经济、继续保持制造业优势;坚持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和政府调控的双重作用是两个重要的方面。奥地利商会自豪地认为,重视教育尤其是发展职业教育从而支撑这种经济模式,是奥地利的国家方针和重要经验。据2010年统计,国民生产总值的5.5%用于教育事业,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20%学生上普通高中,80%学生选择各种职业教育,其中14%学生上中级职业学校,26%上高级职业学校,40%学生则接受双元制形式的学徒制职业教育。在联邦政府经济部和联邦商会共同参与下,共有277个学徒制种类是用法律形式确认下来的。无独有偶,瑞士在40年代创立国家宪法时甚至把职业教育写入宪法,当代初中毕业生选择上职业教育的同样也达70%-80%。据08年统计,进入双元制职教学习的学生占全日制职业教育学生总数的83.5%。这两国发展职业教育的一条共同经验是:职业教育不仅是一种教育制度,而且也是一种劳动经济制度,这种双重性制度保障了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也保障了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
奥地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仅表现在招生数量和中等教育的普职比例,还表现在其职教体系的结构完善和服务功能的优化。至少呈现三个方面:其一,义务教育之后,实现科学和规范的职业咨询指导教育(SAFARI课程),引导学生和家长在正确认识自我基础上科学分流,选择专业。其二,在国民教育体系内,学历性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模式可供选择,包括不同的职业学校教育和双元制学徒教育。其三,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成年人提供可满足不同需求的职业继续教育。奥地利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最终落脚点还在其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正如其高质量的工业产品享有国际性品牌声誉,日耳曼人以其严密的思维方式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为高质量提供了保障,在双元制学徒培训的管理中,明显地体现了三个特色,一是彰显“学是为了用”的价值理念,从而构建了一套理论联系实际,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二是具体到每一节课的目标设计上,都是可控制可测量的实在目标,从而质量管理目标是可操作可落实的“实体目标”,三是教学过程的设计也是程序化的,也是刚性要求的,从而使质量管理制度处于实体性目标制度和程序性过程制度的双重保障之下。有一些我国在此培训过的职校教师反映,他们质量的秘密不在于什么“高难度”,而在于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严格的管理制度。
下面就职业咨询指导、双元学徒制和成人教育的有关问题再作简要介绍:
(一)职业教育咨询服务
奥地利重视对青少年的职业指导和职业咨询服务工作,由联邦商会(WKO)经济促进学院(WIFI)在各州的分部组织实施。各地提供的职业学习、指导的内容、方式可能不尽相同,其目标是通过一定时间的学习、测试、指导给青少年提供适合其本人今后从事某种职业的咨询服务。
以经济促进学院因斯布鲁克分部为例,职业咨询服务的对象为13-14岁的初中二年级在校学生(来学习的学生往往与其家长、所在学校的教师一起参与活动)。咨询服务整个过程分三步:第一步,参加5个小时的学习活动。有旅游、贸易、电子信息(IT)、健康服务、建筑、铁匠等六个职业门类。每个门类均有教程、题库,每10人一组,分成6组,每组有向导指导。各组根据教程,通过音像资料介绍该职业的实际工作情况,采用游戏、问答、参与活动等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学习方式,寓教于乐,在玩乐中获得知识信息。这一步培训是免费的公共服务。第二步,凡是要测试自己的强项、特点,确定职业方向的青少年,可以参加能力卡测试活动。能力卡测试包括:心理水平、记忆力、数学能力、空间想象力、与人相处能力、个人素养等方面。测试方式为笔试和计算机答题,时间约3-4个小时,最后要给出一个综合的结果,再与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交流1个小时。这一步测试是学生、家长要交费的选择项目。第三步,凡是初步确定职业方向或者还需要进一步体验某种职业的学生,WIFI还为他们安排到企业进行一定期限的实习体验。职业咨询服务活动受到很多青少年和家长的欢迎,在这一地区每年4000名学生到这里来参加学习。大约有60%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咨询培训。
瑞士为青少年提供早期职业指导和咨询,从初中开始,学校便为学生提供系统的职业指导和咨询,让学生了解各类职业要求、前景等信息;对学生的兴趣和能力进行评价和测试;介绍职业教育情况,为学生提供职业咨询和实习机会,为将来职业选择做准备。
(二)现代学徒制教育
奥地利学徒制职业教育即双元制,也称学徒在企业、职业学校双边职业教育,有40%的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选择此类职业教育。这部分学生义务教育的最后一年通常在综合技术学校学习,通过对多个专业的了解、企业参观、实习,有的参加有关职业咨询机构的测试,明确自己参加学徒制职业教育学习的专业(职业岗位)。
参加学徒制学习的学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19岁前完成了义务教育;二是要与一家企业签订合同。不同职业(工作种类)学徒制的学习年限2-4年,多数为3年。每年8-12周或每个月一周或每周1-2天学员在职业学校学习,主要是学习与职业(2种)相关的专业理论课程、外语、全方位的基础教育课程和补充性实验性课程。学徒在企业岗位上学习时间占80%,学习时间不完全按周为单位,有的需要分阶段安排。企业要提供学习的岗位、培训师傅,还要给付学员实习工资。学徒在企业岗位上不能学到的内容,大型企业由企业安排解决,中小型企业可与行业培训中心或相关职业学校联系解决,经费由联邦商会支付。
学徒制学员男生一般选择汽车维修、电工、木工、水暖工、机械工等工种;女生一般选择售货员、理发师、秘书、餐厅服务员、厨师等职业。参加学徒制学习的青少年首先要选择一家企业,并与之签订合同,合同条款由联邦商会规定,接纳学徒的企业按法律规定支付学徒工学习期间的工资,学徒制期满完成毕业考核,可以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或通过资格考试升入高等学校学习。
瑞士长期深受德国“双元制”的影响,其学徒培训制是在国家监督下培养各行各业有技术职称的基本劳动力的主要途径。2004年1月1日新实施的《联邦职业教育法》(VPETA),对职业学校的建立、教学大纲、学徒合同、教授职业学校学生(学徒)的企业、企业学徒的师傅、资格证书的颁发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瑞士学徒培训制度由企业、职业学校和行业培训中心共同举办,学生每周1-2天在职业学校接受通识教育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每周3-4天在企业实习;每学期1-2周在行业培训中心学习专业的跨行业课程;以补充企业实践和职业学校学习内容的不足。
《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2010年报告》指出,目前瑞士有30%的企业提供学徒岗位,各州职业教育办公室对接收学徒的企业给予鼓励,企业以培养学徒为荣,企业为学徒的全过程提供培训场所、安排师傅、发给实习工资。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联邦职业技能证书,成为正式的工人。
瑞士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经费主要包括公共经费、行业经费和职业教育基金。公共经费的四分之三由各州提供,联邦政府承担的职教公共经费为总投入的四分之一。行业经费由行业组织提供,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企业均从中受益。职业教育基金是针对特定的经济部门,联邦政府强制要求某特定经济部门的所有企业都必须缴纳一定经费。
(三)成人教育
奥地利教育体系中,在中等教育、高等教育阶段以后为成人教育阶段,参加者多为20岁以上的成年人。商会、工会、公益事业机构资格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包括私立学校,各个年龄阶段的人都可以在已经工作的同时接受高等教育、技工教育、半工半读的成人教育。通过互联网的远程教育也越来越受欢迎。
对于有工作实践但没有受过系统职业教育的成年人,可以参加由联邦商会经济促进学院(WIFI)提供的补习培训班,在1-1.5年内学习相关的课程,通过考试可以获取联邦政府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出师证书),培训经费由奥地利劳工部的劳工局提供。这种培训在奥地利占培训总量的10%,在维也纳占30%。为了适应新知识、新技术的要求,联邦政府对企业职工规定了必须学习的内容,没有达到这些要求的职工,可以由所在企业出具证明,报到联邦商会经济促进学院培训中心的实训车间参加培训,经费由劳工局提供。
瑞士成年人职业教育史瑞士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面向各年龄阶段的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正式、非正式或非正规的职业培训项目或课程;包括面向成人的以获取职业资格为目的的各种补习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