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实施


发布时间:2012-05-11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5月10日讯(记者 李丹)针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开展以来存在的保障少、索赔难、赔付慢、保险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统保示范项目”是教育部在总结两年多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试行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并委托保险经纪公司根据职业教育特点,为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量身定做的公益性保险产品,具有“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特点,涵盖了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校方责任保险内容。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好相关投保工作,争取统保率达到50%以上,并以理赔服务为重点,加强对签约保险机构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据悉,该《通知》自5月7日起生效,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方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