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昕同志在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05-23 浏览量:

 

 

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教育部在这里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这次会议的背景源于去年颁布的《教育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办学机制、育人模式等一系列要求。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相关要求,去年,我们在上海召开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会议,在会上推出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并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袁贵仁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召开的这个会议是去年教学工作会议的延续,是职业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的又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全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研究分析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中的主要问题,部署、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今天这个会议的主题有三个:一是明确职业教育的定位。职业教育培养的也是人才,是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具有高端技能的专业硕士,而不是廉价劳动力。二是学生实习是职业院校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将实习和教学割裂开来,更不能将实习变成“放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校长、教师要负起责任。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国家层面上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学生实习的保障制度和政策。
刚才,广东省教育厅、重庆市教委、建设部人事司、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绍兴县职教中心分别做了发言,介绍了很好的经验。下面,我就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习”是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通过从事一定的工作实践或生产操作,掌握特定技术、技能或综合职业能力的过程,是学生以生产、技术、管理或服务人员身份在与自身所学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上直接参与生产实践的过程,是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的关键环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对整个职业教育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
      1.学生实习是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的重要体现。
      职业教育和其他普通教育相比有其特殊之处,其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和具有高端技能的硕士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特定的机制和模式,其办学机制就是“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其办学模式就是“教产结合、校企合作”,所培养的学生既要有理论知识又要有技能水平。因此,职业学校必须非常紧密地与行业、企业结合,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到企业中接受一定时间的实习才能够成长为合格的人才。因此,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是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办学的体现,是提高职业学校学生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2.学生实习是创新教学模式的重要举措。
     《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职业教育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学生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更是职业教育核心的教学环节。组织学生实习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与行业、企业多方位的合作,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意识。为此,职业学校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闭门造车”办学模式,主动面向市场,调查了解相关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自身的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安排学生实习,不断创新教学模式,争取实现职业学校、实习企业、实习学生多赢、共赢。
      3.学生实习是实现“五个对接”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正在从重规模向重内涵发展、重质量提高转变,其重点就是要全面深化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实现专业与产业、职业岗位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通过专业对口的学生实习,也包括教师的科研,实现专业与产业的对接;通过实习检验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材质量,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通过实习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实现理论知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通过实习学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通过实习为学生未来成为企业员工后的继续学习打好基础,实现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对接。如果不加强实习管理工作,“五个对接”就无从谈起,职业教育培养质量的落实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4.学生实习是培养合格技能型人才的重要环节。
      学生实习作为职业教育从理论到实践的关键教学环节,是把抽象的知识转变为具体操作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合格专业技能型人才不可或缺的内容,只有通过“做中学”、“边学边做”、“边做边学”,才可能真正把教的、学的、做的统一起来,促使学生在实践中运用专业知识,在岗位操作中提高专业技能,在生产过程中培养职业素养。
      5.学生实习是实现教产结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手段。
      教产结合、校企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体现就是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学生实习一头牵着学校教育,一头连着企业的实际用人需求,学生实习成为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模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纽带。通过安排学生实习,学校和学生可以在工厂、车间里学习到最实际、最前沿的技能,企业可以提前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对于学校和企业是双赢的选择,也是促进二者加强合作、加深理解的重要方式。
      6.学生实习是检验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方面。
      学生实习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与学生、学校相关,而且与实习单位相关。不仅涉及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教学管理,而且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安全保障、实习责任保险等方方面面。学生实习管理水平的高低,体现了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高低,体现了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也体现了校长的能力、专业教师的教学质量、班主任的责任心。只有具备了高质量的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才能够吸引更多的企业与学校合作,学校才能找到更多的合作伙伴。
      所以,我们必须把实习管理工作作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把发展职业教育的思想行动落实到质量提高上来,进而全面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二、认真总结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推动职业学校学生实践环节的教育教学改革,近几年来,教育部不断加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1.明确了学生实习的定位。学生实习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学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为落实决定精神,教育部强化制度建设,逐步确立了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2009年,《教育部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提出:“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更加明确要“实施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2.制定了学生实习管理的相关制度。一是初步建立了中职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半年的职业教育实习制度。2005年,二是初步规范了学生实习“五个不得”等实习管理原则。2007年,三是初步确立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保险制度。2009年,初步形成了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对于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责任风险,保障实习学生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6月,教育部组织召开了“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和责任保险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具体工作要求,初步建立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明确要求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了“五个不得”等保护性管理原则,即:不得安排一年级的学生到企业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高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岗位上去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这些营业性的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近几年来,“五个不得”在全国广大中等职业学校得到较好贯彻落实,对保障学生实习工作的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省份对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也发布了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
      3.建立了学生实习企业相关免税制度。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了《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于调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的积极性、推动学生实习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4.探索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积极探索加强本地区职业教育实习工作管理的措施,摸索出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广东省人大制定了《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指出,实习是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要求学校、实习基地和实习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并明确了学生实习相关各方的责、权、利。深圳市宝安区由财政按每生1万元的标准在企业建立了10多个区级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并为接纳学生实习的企业提供每生300元的补贴,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打开了通道。重庆市围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建立了“五个机制”,即:校企共管机制、行业协调机制、园校互动机制、组织保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江苏省教育厅制定实施了《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管理规范(试行)》,其中就包含了严格加强学生实习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实习检查、信息反馈、考核和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内容。湖南省积极探索建设校企合作战略平台,依托23家职教集团,实现集团内共享实习实训设备价值达98.99亿元,集团内学校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学生达16.4万人次。广西着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大力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广西柳州市、四川德阳市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探索了“厂中校”、“校中厂”、“车间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校企一体”办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遵义市职业技术学校在注重学生实习安全的同时,还注重学生心理疏导,关心学生的工作、生活和心理健康。我看过这个学校部分学生的“实习总结”,从中看得出学生对学校实习管理工作非常满意,也看得出学校、老师为学生实习管理付出的心血。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沈阳装备制造工程学校等一批职业学校都很注重学生实习工作,注重学校实习、实训条件的建设。这些经验和做法,以及会上印发的文件汇编和案例材料都值得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学习。
      总的来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抓住机遇,破解难题,狠抓落实,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三、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代职业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与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相比,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管理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其中,一些地方和学校的学生实习管理问题比较突出,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1.学生实习制度缺失。关于学生实习,还缺乏系统的制度设计,国家层面关于实习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实习标准、实习内容、实习责任主体、实习过程管理、实习结果评价、实习责任问责等制度存在部分空白。另外,一些已有的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缺乏配套措施或可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实到位,如学生实习保险、实习企业税收优惠等。
      2.学生实习标准缺失。目前,教育部已制定实施的文件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实习”是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执行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的关键环节,是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但关于学生实习的具体标准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没标准,二不健全,三是有标准不执行,四是现有标准与实际脱节等。特别是针对每个专业的实习标准严重缺失,比如学生实习可以到哪些岗位、训练何种技能、需要多长时间、对指导教师有何要求、实习之后需要达到什么水平等都没有相应的标准。实习缺乏统一的标准要求,影响实习的效果。
      3.专业教学与实习标准脱节。当前,部分学校所安排的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存在内容上没有任何关联的现象。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不能通过实习得到很好的应用和强化,学生的技能得不到锻炼、提高。有些职业学校学生被安排到缺乏技术含量的岗位,或者被安排到生产流水线上做最简单的操作工。例如,一些学电子电工和计算机应用专业的学生在酒店做餐厅见习服务员,学文秘和农林专业的学生到企业流水线上做见习操作工,这样的实习不可能达到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的教学目标。
      4.实习管理责任主体缺位。实习作为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但是当前,学生实习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清,出现问题则互相推诿,找不到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校长、班主任和专业教师之间分别应当承担的责任不清,这严重影响了实习的顺利开展和实习质量的提高。
      5.学生权益得不到保障。有些职业学校无视教育部学生实习“五个不得”的明确规定,在企业用工紧张时,以实习、实训和顶岗实习名义,违法违规组织学生到企业“打短工”,工作时间每天超过8小时,有的甚至超过12个小时;有的职业学校组织未满16周岁的较低年级学生甚至新生成批地到企业参加所谓的“顶岗实习”;有的职业学校和企业克扣实习学生应得劳动报酬;有的职业学校和企业不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等。此类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权益,也严重损害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
      6.部分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近年来,“很多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用工荒”和“技工荒”,有些职业学校和企业受短期经济利益驱使,安排学生到设施设备简陋、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安全保护的岗位实习,从事高强度的技术含量很低的工作,工厂仅支付学生很低的实习报酬,使部分职业学校学生成为企业廉价劳动力。这种现象的存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对学生家庭的不负责任、对职业教育的不负责任。
      四、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2010年7月,中央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今年是贯彻落实纲要的关键之年,对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形势对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切实加强新时期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和相关行业企业都要提高认识,要把实习放在关系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上来。一是要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部署的必然要求。二是要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基础。三是要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四是要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重要支撑,使之成为经济增长的基础和重要手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把加强学生实习管理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历年来实习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一次专门梳理和集中研究,对已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妥善解决;对尚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组织专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今年秋季学期各地都要对学生实习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总结提炼并宣传推广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案例,切实解决实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实习制度建设。《职业教育法》的修订草案已报送国务院法制办,《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调研起草工作也在推进。这两部法律文件将对校企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对推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将发挥重要作用。今天发给大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是2010年开始组织起草的,该征求意见稿已对学生实习特别是顶岗实习的组织与领导、过程管理、考核与奖惩、保障措施等环节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能够更加广泛地吸收各方意见,将中高职实习工作统筹考虑,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印发实施。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生实习管理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本省加强学生实习管理的政策措施,构建起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学生实习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3.制定学生实习标准。一是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岗位要求,加快相关专业实习标准的研究,提出引导性实习标准。二是各省要根据本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组织制定本地区指导性实习标准。三是在国家、地区标准指导下,职业学校要结合本校特点,制定实施性实习标准。四是要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标准执行情况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实习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五是要建立实习档案,各个学校对学生的实习要建设专门的档案,包括实习指导、实习报告、实习心得、实习总结等,并将实习总结作为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4.落实各方管理职责。学生实习管理责任主体主要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和专业教师。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统筹管理。要制定和完善实习教学标准和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实习工作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对企业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生实习给与相应补贴。要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坚决消除对学生实习放任自流和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的不良现象。
      各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过程管理。校长是学生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学生实习单位的落实、实习权益的维护、实习质量的保障等。学校要设立校企合作管理工作机构,并与实习单位合作成立学生实习指导小组,共同制订实习计划,负责学生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共同组织好实习学生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学校要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与企业共同做好实习安全、劳动保护、支付合理实习报酬等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班主任和实习指导教师要切实加强跟班指导。要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实习企业共同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安全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完成实习环节的教学任务,负责学生实习的考核工作,确保实习质量。在学生实习期间,要加强学生的专业理论课程、文化课程和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帮助学生强化专业基础、规划人生道路。
      5.统筹规划实习时间。一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时间原则上按一年安排,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半年安排,五年制职业教育要统筹安排中职段和高职段的实习时间,可以进行大胆探索。二是要统筹安排好实习和实训的时间。三是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实习组织形式。四是积极探索学校实习时间与企业生产节奏有效结合的途径。
      6.学校企业合作育人。学校要将企业作为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合作伙伴,建立经常性磋商机制,积极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途径。一是引企入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二是依托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训实习基地。三是组建多种形式的职教集团,创建集教学、生产、研发于一体的实习育人环境。四是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五是学校、企业都要落实学生实习指导教师等相关责任人。六是企业的劳动模范和优秀人才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德育师傅”,学校教师和德育师傅共同育人。
      7.专业实习岗位对口。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合作建立实习指导机制,根据教学计划、实习标准和岗位条件科学确定实习方案。学生的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确保学以致用。一是确保学生实习岗位与专业教学培养目标相一致。二是保证学生实习要求与职业技能标准相吻合。三是为学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打下基础。四是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学生顺利就业。
      8.丰富学生实习内容。一是实习内容要覆盖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类实践技能要求。二是要把提高学生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等人文素养融入实习全过程,重视发挥优秀企业文化的熏陶作用。三是要结合实习要求,安排必要的文化基础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四是要重视实习的回顾总结,结合个人小结、单位考评、团队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实习综合效果。
      9.提高学生实习质量。要按照岗位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标准设定学生实习的质量标准。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要充分沟通,为学生实习尽可能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先进的技术设备、配备优秀的指导教师,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强化考核,确保学生实习期间切实掌握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实现实习岗位和工作岗位之间有效对接。
      10.保障实习学生权益。一是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共同组织好实习学生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二是学校必须针对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为实习学生投保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险种。三是实习单位应当向顶岗实习学生按工作量或工作时间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实习报酬不低于当地劳动力最低收入标准。对学生实习没有报酬的特殊专业,学校要报请地方教育、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补助。近期,教育部将组织开发“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示范产品”,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实施,推动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现“保费低、覆盖广、保障全、理赔好”。
      11.创新实习实现形式。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生学习的实际需要,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多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实现形式。一是采取工学交替、分段培养等方式,科学安排、多种方式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如设岗见习、找岗实习、顶岗实习、创岗见习等。二是有条件的地区要支持学校和企业实行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推动现代学徒制广泛实施。三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学生实习宏观管理、远程指导和信息服务的平台,开发推广仿真模拟应用软件等,提高实习质量和效益。
      就现代学徒制,这里我特别提一下,现代学徒制度的核心做法是“签好两个合同,用好三块资金、解决四个问题”。“两个合同”分别是学生和企业的劳动合同和学校和企业的校企合作培养合同;“三块资金”分别是企业依法提取的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教育培训经费、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和免学费资金、国家的就业培训资金;“四个问题”分别是招工难、用工不稳定、就业工资低和“80后”、“90后”的人生价值实现等。
      12.加强科研促进教学。实习是学生技能训练的过程、教学质量检查反馈的过程、教师教学水平验证的过程,也是教师科研和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的过程国家制度创新的过程。要不断的加强实习过程中的教师科研,一是问题入手,科研先行。要首先针对上面提到的制度缺失、标准缺失、管理主体缺位、权益保障不到位、教学与实习脱节和部分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等六大问题,提出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政策措施。二是科研与实践相结合。要针对实习管理工作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拓宽研究领域,实现科研与实践共同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三是要有国际视野。要系统总结、分析国际上学生实习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引领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把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推向国际水平。四是要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国家制度和政策措施。
 
      同志们,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关键环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基本制度,保障学生实习与专业基本匹配的工位,符合要求的实习指导教师,满足实习需要的工作生活环境,实习报酬、实习保险等学生权益的有效保障,努力提高技能型人才、高端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和具有高端技能的硕士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为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经济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支撑。
      谢谢大家!
 
 
 
教育部副部长 鲁昕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