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湘:职业教育要一统管理架构


发布时间:2010-03-09 浏览量: 信息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马国湘抽空去了一趟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跟老师和学生们座谈。

  “希望在全社会扫除重学历轻技能的落后观念。”马国湘表示。

  这次参加全国两会,马国湘作为政协委员,又带来了两份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提案,分别聚焦于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以及开展体制管理改革这两个方面。

  行业与职校“联姻”

  《21世纪》:国内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如何?

  马国湘:现在政府对于职业教育比较重视,经费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国家四部委还出台文件,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不过,由于职业教育特殊性,属于高投入教育,再加上过去历史欠账太多,职业教育投入占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比例仍然很低。近年来,还出现一种新的情况,就是由于职教规模迅速扩大,使原有的资源被“稀释”,生均教育资源明显下降,师资力量不足、校舍面积紧张、教学仪器短缺、专业实训设备不足和陈旧问题非常严重,急需加大投入。

  有数据显示,2005年普通高等教育预算内财政拨款为1000亿左右,其中用于普通本科有930亿,占了将近90%,高职高专院校预算内财政拨款只占10%。就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在有些省份,地方教育经费支出中普高能占30%以上,中职教育仅占3%左右。由于投入经费严重不足,很多高职院校选择开设那些投入少的文科专业,而且比例很大,这样的倾向对于强调动手能力的职业教育而言是一个危险信号。

  《21世纪》:除了加大经费投入之外,还有什么因素制约职业教育发展?

  马国湘:还有一个问题是职业教育跟企业行业之间脱钩比较严重,我提了一个提案,名字叫《发挥行业组织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作用》。

  上个世纪90年代末,国家为了加强地方对于职业教育统筹,曾把一些中职院校的管理职能划到地方,很多职业学校也因此跟原来行业脱钩,还有很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撤并了原有的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到今天,行业协会的作用已处于缺位状态。

  而国外那些职业教育大国、强国,一直都很重视两者结合。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运作机制中,行业协会是关键的环节。德国《职业教育法》就规定:每个行业协会都应设立一个职业教育委员会,作为专业决策机构,并赋予它组建职教机构、制定规章制度、认定培训资格、审查培训合同、确定培训时间、组织技能考试等职责等。职业教育和行会联手,可使职业教育贴近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贴近企业需求。

  《21世纪》:在关于职业教育和行业协会“联姻”方面,有何具体建议?

  马国湘:比如成立全国性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机构,这个机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工信部、商务部、建设部等人事教育司可作为部委成员;机械、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行业协会人事部可以作为行业协会成员。而相关部门和协会分别牵头成立本部门、本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机构的分支机构。这个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召开年度例会、职业教育与行业战略对话会、供求信息对接会,共同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共同培训专业教师等。筹建“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21世纪》:《规划纲要》公开意见征求稿公布了,职业教育归口管理问题,这次并没有涉及,你怎么看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

  马国湘:职业教育一直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协调不顺的问题,我认为管理体制不健全不顺畅是阻碍职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职业教育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就是在教育部也是分散在高教司和职成司两个司来管。2004年,国务院批复成立了由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等7个部委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于缺乏实体机构,在各部门之间协调的力度不够,这个机构并没有发挥出此前预想的效果。

  这次《规划纲要》制定是一个很好契机,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建立起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统一、协调管理机制。由于职业教育具有很强的区域性、行业性,因此我建议把职业教育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由各省级政府直接组建和领导一个机构来统领本区域的职业教育发展,这个机构统筹教育、人力资源、财政、行业组织等相关各方面资源,中央政府主要管大政方针和基本质量标准的制定。

  《21世纪》:你还建议要建立一个部级的“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这个中心起什么作用?

  马国湘:我在这个管理架构上有一个整体的设想。首先是成立一个部级的机构——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将涉及到职业教育的管理只能归口,打造协调统一的管理体制。然后,再在国家、省、市设立三级的职业教育管理中心。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直接归国务院管理,负责国家宏观层面的职业教育发展,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与各部委合作协调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产业、职业教育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对省级职业技术教育部门进行业务管理。此外,再建立一个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系统,分别设在国家、省、市三级,督导机构的组成人员除了政府部门人员,还必须包括行业、企业、学校、教师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代表。

  职业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也应作出调整,取消职业学校行政级别,支持民办职业院校成立董事会,并确立它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