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2022年度数据填报及典型案例申报的通知

教科发中心函〔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关于公布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由我中心组织开展职业院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建设数据填报及建设进度监测等相关工作,现就2022年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填报内容为2022年度基地建设效能数据(以下简称效能数据)及年度总结,同时开展2022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的申报工作。数据填报及典型案例申报对象为215个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以下简称培育单位)。各省级培育单位的数据填报及典型案例申报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组织、择优推荐。

各单位对填报内容及典型案例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安全性负责,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二、有关要求

1.效能数据填报。各单位应结合任务书内容,根据《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指南》中“建设效能数据指标”的框架,通过“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平台地址:http://zjxf.cutech.edu.cn/#/login )如实填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效能数据。

2.年度总结提交。各单位应根据《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要求,按照任务书的建设规划,对基地年度效能数据进行分析,从本年度基地建设情况、应用情况、特色与亮点、不足之处与改进措施等方面完成年度总结,以Word文档的形式通过监测平台上传提交。

3.典型案例申报。各单位自愿申报典型案例,申报材料包含典型案例报告和成效展示视频。其中,典型案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成效展示视频时长约5分钟,应围绕典型案例报告各部分内容进行展示,应配同期声解说词及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P,码率不低于4Mbit/s,帧速率不低于24FPS,采用H.264编码的MP4格式。典型案例申报通过网盘上传,支持Word文档、MP4视频文件,上传地址:https://pan.baidu.com/disk/enterprise/transfer/send?surl=ACEAAAAAAAAAKw 。

三、截止日期

监测平台将于2023年2月21日开放,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有关单位于2023年3月14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及年度总结,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典型案例申报。

四、联系方式

新技术应用研究处 010-62514016;技术支持 13213029930。

附件:2022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典型案例报告(模板)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