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能力不宜被泛化
发布时间:2011-11-02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
■喻忠恩
尽管职业能力是近20年来我国学术界一直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但相关理论研究仍然比较薄弱。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职业能力被极大地泛化了。而这种泛化不仅体现在内涵上,也体现在外延上。
从内涵的角度来看,比较多的学者认为职业能力是一种知识、技能以及态度等的综合体。其实,知识是人们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态度是人们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事物的评价和行为倾向,而能力在其本质上是个体的人从事某一职业所需要的力量的总和。他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知识和态度可以作为“静态”的存在,而能力必须以活动为载体,并以活动效果作为评价的依据。知识与态度固然对于人的能力及其表现可能会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但他们本身不是职业能力。
从外延的角度来看,有不少学者提出,职业能力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笔者认为,职业能力是与职业直接关联的能力,不应该包含职业要求之外的能力。一般来说,作为社会的人都需要以职业作为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而人的社会化过程本身就是以职业作为载体的。但是人的社会活动的内容远不止职业活动,相应的社会能力的外延远远大于职业能力的外延。换言之,人类社会中的任何一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只会涉及社会能力的一部分。
诚然,随着当今世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教育的内容及要求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人们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人的生存与发展不再单纯地依赖单一的技术或技能,而综合素质的培养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理论研究中职业能力之所以被泛化,其实就是这种认识的直接反映。但是,由此把职业能力等同于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将职业能力泛化的做法,不仅会使人们更加模糊对其实质的认识,也会影响到教育实践中职业能力培养的有效开展。
笔者认为,考查职业能力,还是应该从其本原的意义出发,即个体适应职业要求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或技能。作为社会意义上的职业能力,与教育范畴的专业能力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因而对职业能力的深入研究,一方面应结合具体的职业及其现实要求,另一方面应结合各类就业前教育(主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社会培训)中人才培养的实际。唯有如此,理论层面的探索才有可能,也才有实际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