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施“八大工程”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量: 信息来源: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组织实施“八大工程”,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实施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工程。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产教合作机制。协调各区县、各行业,将中等职业学校由97所调整为50所。组织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组建19个职教集团,集团内部建立校企合作董事会、校企合作执行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委员会“三级贯通式”管理体制,促进校企一体化办学。

  实施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建设工程。分三期建设占地37平方公里的海河园区。一、二期交付使用,9所职业院校、6.5万名师生入驻园区。实施信息化、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实训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教育设施的统筹管理。

  实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提升工程。与国家部委合作,成功举办七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中心,加强对大赛创新发展的研究,完善竞赛机制,弘扬竞赛文化。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观摩大赛,举办国内外知名品牌职业教育教学设备展会,推荐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直接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高校学习培训。

  实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实施课程与证书融合的“双证书”一体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完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建设标准。开展中、高职学分相衔接试点,建立技能型人才“升学直通车”和灵活的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和试行“学徒制”,开发和推广岗位技能“培训包”。建设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和技能型人才培养与需求预测服务系统。

  实施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工程。修订完善职业学校设置和评估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等地方性政策法规。试行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建立教职员工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校内绩效工资制度。深化技能型人才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改革。通过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完善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落实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加强示范校、特色校和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定期组织师德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农村和涉农专业教师培训、名师和“影子校长”境外培训。制定和实施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稳定专任教师队伍、吸引大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实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交流促进工程。举办职业教育高端国际会议、学术论坛,推进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引进海外高端职业教育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培训课程和教材。开展职业院校海外办学,开展多层次、多类型、高标准、宽领域的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

  实施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工程。出台学习型城市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了以“学习包”为核心的终身学习资源平台、教学管理平台和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以远程教育中心为龙头,城市社区学院为骨干、社区学校为基础,涉农区县职业成人教育中心为骨干、乡镇成人学校为基础的数字化学习网络。探索设立市民学习账户、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搭建市民终身学习的“立交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