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需求 加快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2-08-02 浏览量: 信息来源: 《中国教育报》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把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十二五””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这是适应我国教育公共服务需求历史性变化、构建更加完善的教育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由生存型阶段全面跨入发展型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如义务教育基本普及后,人民群众对接受高质量教育的要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需求;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对职业教育的巨大需求;产业结构升级创造的、日益增长的中高技能劳动者培训教育需求;不断增长、与自身发展密切相关的个性化、特色化教育需求等。同时,城镇化进程加快,迫切需要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从现实情况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需求全面增长、需求结构快速变化与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不到位,成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影响和制约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规划》明确提出了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这一““十二五””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按照基本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要求,提出了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重大举措。

  一是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刚刚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范围、标准和实施的重大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要建立起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同时,要着力保障弱势群体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权利,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的教育保障政策体系。同时,优先保障农村教育发展,加快消除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育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

  二是要建立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为了更好地解决教育资源配置公平性不足的问题,《规划》明确提出要研究建立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和分配方式,政府一般性转移支付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倾斜,重点扶持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通过以上政策措施,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更加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三是建立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评价机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需要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因此,要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评估、督导来引导地方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了以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重点,开展对地方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监测评价,这是推动各地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