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举行“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人才培训项目”合作签字仪式


发布时间:2011-11-11 浏览量:

    2011年11月10日下午,教育部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人才培训项目”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西单美爵酒店举行。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徐永吉副司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代表、商务部国际司康炳建处长、德国驻华大使馆一等参赞贝文德博士、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驻华首席代表Schmitt博士、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代表出席了本次合作签字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
关于合作开展“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人才培训项目
协 议

 

      一、 合作背景

      中德合作的“风电应用研究与培训项目”在第二阶段致力于促进中国风能有效利用及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决定降低工业系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发展可再生能源。借助2005年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中国风电事业发展迅速。为确保更有效地利用现有的风电装机量、更顺利地把新装风电机组接入电网,管理和技术层面以及人力培训领域中方还需要更多咨询方面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风电潜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确保中国风电产业发展能够取得持续成效。

      本项目措施在于改善风电的运行和并网能力。目标群体一方面是电网和风电场的运营商,另一方面是政策及能源产业的管理者。项目主旨在于电网和风电场运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职业院校教师的能力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最有效地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的效果。项目将与国家主管部门、以及风电发展地区所属的职业教育机构、风电运营企业合作开展。

      二、合作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是:改进公共和私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发风力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方面的有关专业技术及调控管理的能力

项目包括以下四个子项目: 

1、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政策咨询及高层对话

2、风电场并网的应用研究与培训

3、风电场运行和维护人员的培训与应用研究

4、风电场运行和维护人员的职业教育平台

      在与中国教育部合作开展的子项目4中,双方将建立面向“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人才培训”的职业教育平台。该平台将与项目执行伙伴“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能源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新能源分委会”共同建设,以提高所选职教机构的专业和教学能力,确保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更加切合实践的需要。

      本协议签署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将与上述的“能源类分委会”联合,双方共同选定职教机构和风电运营机构,并尽快合作开展项目工作,以便实现以下项目指标:

      1、至少从4所职业教育机构选派师资参加本项目框架内的培训课程,引入由本项目主持开发的“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专业的课程计划,或把该课程计划整合到现有的专业教学计划之中。

      2、所选4所职业教育机构,至少各有一届学生按照上述“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专业课程计划实施教学。

      3、所设立的交流和协作平台应至少吸收10所职业教育机构、3家风电场运营机构,这些机构必须基于这一平台开展教学工作。

      签约各方有义务为实现上述目标共同合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有助于实现目标的必要措施。

      三、合作项目的行动领域

      1、教育机构的挑选和协调

      根据各地风电场运营机构的需求与中国教育部联合挑选出潜在的合作学校;基于学校的人员能力、条件装备、组织机制、教学计划及对此所作评价来确定合作学校;为合作学校开展“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职业培训并确定相应地支持措施。

      2、组建学徒制试点班

      在入选的合作院校中,组建学徒制试点班,以便学员能够适应特定的职业需要、相应地充分做好准备。需要确定遴选学徒制试点班学员的标准。

      3、教学计划的开发及/或调整

      开发一套针对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人才的职业教育专业标准,并引入到各合作院校中。

      4、职教师资和企业培训师的能力建设

      根据对合作学校所做的需求分析和评价结果,组织教师进修,对风电场运营机构培训师开展专业能力建设培训。

      5、培训组织的改善

      协调落实在风电场的实践性教学,提高校内实践教学单元的比重并使之相互协调。

      6、设施装备的补充

      确定硬件装备,提出有关教学材料和用具的建议。努力争取中国风电场运营企业以及中德两国的风机制造企业支持合作学校配置必要的设施装备。

      7、引进能力导向的考试及资格

      制定并采用符合新课程标准并适用于合作学校的理论和实践考试要求,开发一套资格证书体系。

      8、认证教育机构、确保可持续性

      开发一套质量管理系统,明确教育机构认证的责任与分工。

      四、 合作模式

      为组织和实施项目合作工作,应集中所有参与本项目各方的能力和经验。项目伙伴商定一种职责明确、行动有力的项目管理结构。

      项目伙伴的职责分工和协作:

       中国教育部负责协调中方参与项目各机构的工作。

       “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能源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新能源分委会”作为项目执行伙伴负责对该专业标准和课程大纲的修订和调整进行归口管理,调研和定期发布“风电场运行和维护技术”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状况,具体协调项目参与学校完成上述行动领域的工作。

       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所委托的项目组承担分析与评估、协调项目进展、提议学习过程、组织培训活动,并为参与落实项目工作的学校及承担开发课程和制定专业教学标准的主要责任方提供咨询指导。

      每年所要开展的各项具体措施,将根据项目的进展在另外的协议中共同进行计划并分工执行。

      五、经费筹措

      签署本协议的各方一致同意共同承担费用。项目参与方之间的责任和费用分担将在执行协议中另行约定。

      六、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于2011年11月10日用中、德文两种文字签署,每种文本一式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14年11月9日止。在不增加项目资金的前提下,项目如有必要延期,本协议可自动顺延相应期限。本协议构成落实中国风电应用研究与培训项目二期中子项目4的基础。

      如果本协议中的条款不能有效确保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合作目标,中国教育部或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调整这些条款,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相应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驻华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