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等院校机器人领域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8 浏览量: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25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5〕12),标准已正式立项,目前正在起草研制阶段,特面向高等院校公开征集起草单位和起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标准基本介绍:

1.(计划号20250922-T-604)《工业移动机器人应用控制通用要求》

制定一套调度系统与AGV之间的数据交换协议,促进机器人技术在物流和工业制造等领域的应用。

我国AGV产业正处在高速增长阶段,并在物流和工业制造等领域获得了广泛应用。然而,不同厂商的AGV接口各异且开发性较差,无法被单个控制平台统一管理。对于终端用户来讲,为了保证不同厂家AGV人安全工作,必须划定交管区域。在同一个交管区内,同一时刻只允许同一厂家的机器人进入,任务的执行效率和AGV的利用效率大大受限。因此,制定一套调度系统与AGV之间的数据交换协议,具有以下优势: 1)安全性高:所有厂商的AGV被控制平台当作白盒集中处理,从源头杜绝碰撞,保障安全; 2)调度效率高:同一场地无需划定交管区,AGV也无需在交管区前长时间等待; 3)业务连续性强:终端用户的采购方案更加灵活,无需被单个AGV供应商绑定; 4)部署运维成本低:单个控制平台的部署模式,显著降低计算资源和运维人员的成本; 扩展性强:支持不同厂家的新旧设备共存,用户可以按需引入新的AGV。

适用于物流、仓储、制造业等领域的物流自动导引车实现云端控制的系统接口设计、开发、检验等。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工业应用移动机器人与调度系统的接口模型、客户端通信安全认证、通信协议结构,以及控制、传输流程接口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GV注册、参数配置、运动控制、管理控制、状态上报等规范。

2. (计划号:20251070-T-604)《人形机器人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 》

人形机器人是机器人技术和应用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为机器人应用扩大了应用场景及应用能级。近年来人形机器人需求和技术呈现爆发式增长,亟需标准化规范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标准为了解决人形机器人技术要求方面的行业认知不统一,缺乏人形机器人结构功能和性能要求,对人形机器人产业和市场发展造成的限制,满足对人形机器人研发、设计、制造和应用的需要而制定。

全球人形机器人正处于技术研发到产品开发的关键时期,全球主要经济体都在深入布局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迅速抢占人形机器人市场先机,为我国人形机器人的发展带来诸多挑战。我国在人形机器人技术研发、产业链优化、政策支持和标准化引领等方面重点发力,通过明确人形机器人技术要求,旨在指导人形机器人研发、设计、制造和应用。

规定了人形机器人总体技术架构和要求,适用于人形机器人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应用。 主要技术内容: 人形机器人总体技术架构图以及环节感知、决策规划、运动控制、作业操作、定位导航和人机交互相关技术要求。

3.(计划号:20250978-T-604 )《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成熟度评估方法 》

美国的“先进制造领先战略”、德国的“工业4.0”、英国的“英国制造2050”、法国的“新工业法国计划”、日本的“再兴”战略及我国的“中国制造2025”战略等,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旨在实现制造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随着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的不断应用,全面了解制造单元的智能化水平和发展程度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成熟度评估方法是评估企业制造单元成熟度的依据。目前,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成熟度评估方法尚无统一标准,造成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应用企业智能制造建设缺失依据,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生产企业无序竞争,进而导致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品牌效益不佳,严重限制装备制造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信部联科〔2023〕118号明确指出,研制工业机器人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标准。《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支持骨干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制定,提高行业标准试验验证水平和能力。《“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5年,制造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加快机器人应用标准研制与推广”。《“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健全机器人标准体系,加快急需标准研究制定,开展机器人功能、性能、安全等标准制修订,加强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和标准应用推广。

因此,制定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成熟度评估方法标准,不仅满足制造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需求,而且响应了国家关于工业机器人加快应用标准研制的政策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对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成熟度评估模型、评估方法和成熟度等级判定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填补了工业机器人制造能力成熟度领域的空白,将能有效规范并统一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能力提升路径,引导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智能制造单元能力从低级到高级

4.(计划号20250857-T-604)《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 智能制造单元效能评估方法》

本项目对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单元效能评估原则、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程序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填补了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单元效能评估领域的空白,为企业提供了规范和统一的评估方法,指导制造单元效能评估工作,引领企业朝着低成本、智能化和可持续的制造方向发展。

本项目关注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单元效能评估方法,符合目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趋势,对未来此类标准的研制也有一定的借鉴和开创作用。

 5.(计划号20250860-T-604)《人形机器人技术要求 第3部分:决策规划》

本标准项目旨在对人形机器人的决策规划能力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进行规定,是落实2023年11月工信部发布的《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里提到的“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人形机器人“大脑”,增强环境感知、行为控制、人机交互能力,推动云端和边缘端智能协同部署”,同时落实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中提到的“研制人形机器人感知系统、定位导航、人机交互、自主决策、集群控制等智能感知决策和控制标准”。

随着行业与技术的快速发展,人形机器人的决策规划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虽然传统机器人在决策规划方面在许多领域已展现出卓越的能力,但由于其固定形态与有限的决策规划能力,在面对复杂多变的任务与环境时,往往难以达到最优解。现代的机器视觉、传感器技术以及深度学习算法为人形机器人提供了必须的环境感知和数据分析能力,使得能够更准确地理解复杂的任务和场景,快速制定最优行动方案。通过规范人形机器人决策规划功能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可以为其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提供有力保障,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提升用户体验,进一步拓宽其应用领域,从而带来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计划号20251080-T-604)《防爆机器人通用技术要求》

防爆机器人是一种能够在危险环境下进行自动识别和作业的设备,如防爆工业机器人、防爆智能相机等。这些设备具有高效、精准、安全的特点,能够有效地减少危险环境下的作业风险,提高作业效率和安全性。因此,制定《防爆机器人通用技术要求》标准的目的和意义非常重要。首先,制定《防爆机器人通用技术要求》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防爆自动识别作业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减少和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其次,该标准的意义在于能够提高防爆自动识别作业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其能够在危险环境下稳定、高效、安全地运行。

这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业生产的效率和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制定本标准还能够促进防爆自动识别作业装置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行业标准和市场竞争,促进行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同时,该标准的制定和应用也能够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进步,如智能制造、物联网等。

本文件规定了防爆机器人在爆炸性环境下应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防爆技术要求、性能参数要求,以及产品试验内容、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具体包括防爆机器人的使用环境、外观与结构、移动及控制、自主导航、供电、通信、巡检、状态显示、自检、软件系统、遥控器遥控、云台、感知设备、主要性能参数要求、试验内容、系统试验内容、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7.(计划号20242051-T-604)《物流机器人 电气安全要求》

物流机器人是我国国产机器人发展最迅速的一个分支,国产物流机器人在我国市场占有率达85%以上,物流机器人广泛地在机械加工、汽车制造、港口货运、电子产品装配、造纸、发电厂、电子行业等诸多行业。

物流机器人是在室内和商业环境中或工业场所中使用的电池供电的移动机器人,尤其在工业场所或公共空间如商场、医院、写字楼等执行任务时,电气安全尤为重要,我国还没有物流机器人相应的电气安全标准,该标准将填补我国物流机器人安全领域的空白。

8.(计划号20242050-T-604)《物流机器人 电气安全测试方法》

物流机器人是我国国产机器人发展最迅速的一个分支,国产物流机器人在我国市场占有率达85%以上,物流机器人广泛地在机械加工、汽车制造、港口货运、电子产品装配、造纸、发电厂、电子行业等诸多行业。

本标准拟对物流机器人电气安全要求测试方法进行规范,对提高物流机器人产品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还没有物流机器人电气安全要求的相关测试方法标准。

9.(计划号20250097-T-604)《点焊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发布的《“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制造业领域,研制焊接等机器人新产品,推动在汽车、电子、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医药等已形成较大规模应用的行业,焊接等关键环节应用,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建设。现有《GB/T 14283-2008 点焊机器人 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已发布实施16年,标准内容严重滞后于机器人产业发展,亟待修订。

点焊机器人系统作为工业自动化的关键装备,在汽车制造、3C、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有广泛应用,本标准的制修订对于推动该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规范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通过国家标准的引导,可以推动点焊机器人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本标准有利于推动国家有关重大产业政策的落实和实施,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提供了依据,有助于产业的宏观调控和引导。

10.(计划号20250118-T-604)《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是推动传统制造业、新能源、电力等,众多行业实现低碳减排转型发展,是建设智能工厂不可或缺的核心设备之一。在国家“智能制造”和“双碳”等战略背景及物联网、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工业移动机器人将迎来爆发式 发展。

2021年中国市场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销量为1.24万台,同比增长93.41%。据GGII预计,在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产品性能逐步提升和采购成本逐渐下降趋势下,其优势愈发凸显,未来将持续高速增长。但与产业发展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相关标准短缺,不足以支撑或引领产业发展。特别是市场保有量占比大的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的国家标准仍是空白,在此背景下急需制定《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国家标准,指导企业规范产品性能要求及检测方法,确保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产品质量。

不仅能对工业移动重载机器人生产企业进行规范和指导,提供产品质量,同时也对上游供应链企业的产品性能提升产生积极影响。该标准的制定将完善机器人标准体系,填补工业重载移动机器人技术标准空白,助推工业移动机器人产业快速发展。

11.(计划号20250968-T-604)《工业移动机器人可靠性试验方法》

工业移动机器人是指应用在工业及物流领域中,装备有导航装置,由车载控制系统控制,以轮式移动为特征,自带动力或动力转换装置的机器人。随着市场的扩大,工业移动机器人产品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其应用场景和应用需求不断变化,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为了市场竞争而无序化夸大产品性能。加上使用方对机器人技术及检验方法不了解,导致一些验收后的机器人无法安全、长时间稳定运行,用户感受较差。工业移动机器人在实际工业环境中的性能表现是至关重要的。

可靠性试验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精确评估机器人的各项性能指标,如移动速度、负载能力、定位精度等在不同工作条件下的稳定性。通过可靠性试验,可以确定机器人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这些性能指标是否能够满足设计要求。例如,工业移动机器人需要在不同的货物重量、行驶路线复杂程度等情况下保持稳定的速度和准确的停靠位置。通过可靠性试验,可以确定机器人在规定的工作周期内,这些性能指标是否能够满足设计要求。可靠性试验的主要目的之二是发现潜在故障模式,工业移动机器人是一个复杂的机电一体化系统,由机械结构、电气控制系统、传感器等多个子系统组成。可靠性试验能够帮助识别机器人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潜在故障模式。例如,电机可能会因为长时间高负载运行而过热损坏,电池可能会出现充电不足或过度放电的情况,传感器可能会受到环境干扰而出现信号错误。通过模拟不同的工作场景和应力条件,如温度变化、湿度变化、振动等,能够提前发现这些潜在的故障点,为改进设计提供依据。可靠性试验的主要目的之三是确定使用寿命。

了解工业移动机器人的使用寿命对于企业的成本核算和设备更新规划非常重要。可靠性试验可以通过加速老化试验等方法,在较短的时间内模拟机器人长期运行的情况,从而预测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例如,对于在恶劣工业环境(高温、低温、粉尘等)下工作的移动机器人,通过可靠性试验可以确定其关键部件的磨损速度和更换周期,为企业合理安排设备维护和更新提供数据支持。可靠性试验的主要目的之四是验证设计改进效果。当对工业移动机器人的设计进行修改或升级时,例如采用了新的动力电池系统、更高效的电机或更坚固的机械结构,可靠性试验可以用来验证这些改进措施是否真正提高了机器人的可靠性。通过对比试验前后的数据,可以直观地看到设计改进对机器人性能和可靠性的影响,确保新设计能够满足更高的质量和可靠性标准。

《工业移动机器人 可靠性试验方法》标准聚焦整机长时间稳定运行性能指标,通过对工业移动机器人可靠性试验方法的研究,将规范工业移动机器人环境应力筛选试验、可靠性摸底试验、可靠性验证试验和寿命试验方法,为用户提供统一、规范、可信赖的试验依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权利和义务:

1.在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和具有与标准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

2.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起草人应共享本单位和个人的相关研究成果,并积极提交技术贡献和建议按时参加标准研讨会

3.享有在标准前言中署起草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的权利;

4.标准发布实施后,享有优先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等;

 

申请参加方式:填写《国家标准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1:国家标准报名表.docx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901029818